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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主的密码归谁所有?

[日期: 2008-04-30 ] [来源:常山夜话  作者:常山之子 ] [字体: (投递新闻) 专栏作家请登录后投递

       今天众多网站转载了这样一条消息《贴吧吧主被公安要求交出账号密码 配合删帖》,消息称:河南息县百度贴吧吧主“我最丑”,因为没能及时删除污辱县领导的贴子,被当地公安局网监大队以方便贴吧管理和删帖为由要求交出贴吧管理员用户名和密码……


       由此消息不免引申出这样一则问题:吧主的密码归谁所有?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权利。个人帐号密码属于个人隐私权,自然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另外,《百度用户注册协议》第二条第二款也有这样的规定:“用户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息县网监大队向“我最丑”索要用户密码这一作法,既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同时也违背了《百度用户协议》。


       不过“我最丑”作为一名贴吧吧主,自有不同于一般吧民用户之处。《百度吧主协议》第三条,吧主的权利与义务规定:“吧主须及时对所管辖贴吧内存在的不良信息进行删除;吧主帐号严禁转让或租售;吧主对所知悉内容或信息具有保密义务。”


       “我最丑”未能及时清理污辱性贴子,属于其工作失职;而当地网监大队据此向其索要密码则属于违法了。作为执法部门,网监大队不是对“我最丑”的失职行为向百度贴吧管理组投诉,相反却是采取违法的“索要”行为,则不止是小题大作,而是明知故犯、自毁形象了。


       众所周知,地区性贴吧是一个矛盾纷争交织的地方。同样作为百度地区性贴吧----正定吧吧主,本人在“净化网络环境 打造和谐贴吧 服务大众舆论”方面,曾作过一些有益的尝试,归结起来就是五句话:“以宽松的环境容纳人,以身边的事例吸引人,以自身的表率带动人,以榜样的力量感召人,以人性化的管理规范人。”


       针对什么贴子该删,什么贴子不该删,本人曾写过《删不删贴 拿魏忠贤说事》一文,今天旧话重提,与众网友分享:


       魏忠贤,中国历史上臭名昭著的太监。生于明穆宗隆庆二年,少无赖,游走于花街柳巷,身染恶毒,阳物烂半。万历中,买通主事,未施阉刑而入宫作了太监。其间,以半截残物与熹宗奶妈客氏勾搭成奸。熹宗即位后,魏忠贤遂与客氏并邀宠幸,建立特务组织,专权擅政,禁锢民声,残害忠良。崇祯即位后,魏忠贤畏罪自杀。

       闲话少说,言归正传,如果有人说:

一、魏忠贤是个乌龟、王八蛋--------------这是辱骂 删贴!
二、魏忠贤是日本鬼子的特务汉奸----------这是造谣、诽谤 删贴!
三、魏忠贤牌狗肉,好吃不贵--------------这是广告   删贴!
四、把魏忠贤那半截废物贴上来------------这是色情图片    删贴!
五、魏忠贤是一个劁不净的人--------------这是泄露隐私    删贴!
六、魏忠贤应该取缔特务组织--------------这是谏言建议    保留!
七、魏忠贤陷害忠良、滥杀无辜------------这是举报陈情    保留!
八、魏忠贤是大明百姓的大救星------------这是屁话!

        如果魏忠贤地下有知,他肯定会要求删去前七条,而只保留第八条的。但为了不使论坛被弄的臭气熏天,第八条我也会删去的,随便他去熹宗老儿那里告我的黑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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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 于01日评论道: 查看全部评论  
网络在“自由”的掩饰下,滋生了很多垃圾,***部门有必要进行一定管理和引导,即使在西方国家也是这样做的。我国今年要举办奥运会,在网上如果存在攻击侮辱他人的帖子,多影响我国的形象;
    我最丑 于30日评论道: 查看全部评论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古人尚且知道这个道理,难道作为新中国的今天,还不能明白这个道理吗?网络是反映人民声音的地方,平时我们想见***官员太难,高高的***大楼,令人敬畏的哨兵,使得***的大门似乎永远向我们老...
    121 于30日评论道: 查看全部评论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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