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垃圾短信泛滥成灾、“响一声”电话高额吸费等问题,近日专家和部分网民呼吁实施手机实名制。然而,令笔者想不到的是,这项旨在治理消费者深恶痛绝的违法短信、高额吸费的务实之举竟然遭到了不少人的反对,甚至有人抬出《宪法》指责手机实名制损害了公民的通信自由权,这着实让人不可理解。其实,恰恰相反,手机实名制旨在更好地维护公民的通信自由权。当然,这种通信自由是相对的,必须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正如房产、储蓄实行实名制并不影响公民的住房、理财权一样,手机实名制同样无可厚非。
在这个思维多元化、利益分散化的年代,任何一项新政策的推行,都将可能引发一部人的反对,譬如政府要降房价,应该是有利于老百姓的事吧!然而房地产商、炒房者等利益受损者肯定不高兴,就是部分有房者因不愿看到自己的房产贬值可能也会加入反对者之列。手机实名制作为一项通信管理政策,势会必引起所波及各方利益主体的利益权衡,考虑会给自己带来哪些利益上的保障抑或损害,会将实施前后的变化一一对比和评判。比如一旦实行手机实名制,电信运营商和内容提供商们就会发现昔日如火如荼的短信增值业务会骤然减少,手机渠道商、号码代理商也会发现手机及号码的销售没有以前顺畅,这样它们就会觉得手机实名制导致利益受损,因而是会明里或暗里反对手机实名制的。但是不管从哪个角度讲,对于消费者来讲,手机实名制的推行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对一这项颇有善意的政策,为什么引来一些人的强烈反对呢?手机实名制实施后的利益受损者对于实名制的反对当然可以理解,一些蓄意制造垃圾短信、企图诈骗的不良动机者当然也会反对实行手机实名制,而一些无不良动机的消费者也为何加入反对者行列呢?笔者以为,这是长期以来电信垄断下部分消费者对通信不信任产生的“晕轮效应”所致。
晕轮效应又称“光环效应”、“成见效应”,美国心理学家凯利与阿希等人在印象形成实验中证实了这个效应的存在。狄恩设计了一个实验:让被试者看一些照片,照片上的人,有的很有魅力,有的一般,有的很差;然后,让被试者用与魅力无关的词语评价这些人。结果发现,有魅力者在各方面得到的评分都高,无魅力者各项评分都低。
消费者之于电信公司、之于电信政策产生的“成见”,源于其对过高的通信资费、电信“霸王条款”等的固有不满,这种思维定势不可避免地会延伸到新的政策上来,因而,手机实名制虽好,但在部分消费者看来也只是个“无魅力者”。这从部分消费者的担心就可看出一斑。运营商执行实名制措施,必然要投入较大成本对现有智能网和营销渠道进行改造。因此有消费者担心:运营商会不会把这部分增加成本转嫁到用户头上?以前,不用登记的那些预付费卡一般都不会收取月租,他担心实施实名制后会被收取月租,或者话费上涨。更有消费者担心用户的隐私权受到侵害,认为实名登记之后,客户资料说不定很快会被卖得满天飞,不法分子将更有针对性地下手,从而无法保证私人信息。这些担心显然是建立在电信公司“性本恶”的假设基础上的。
不可否认,手机实名制可能会给消费者带来一些不便,诸如办理入网手续麻烦了、购买手机卡需要到指定营业点等。但这些小麻烦在短信骚扰、手机诈骗等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大麻烦面前,则显得非常之小。作为消费者来说,克服一些小麻烦换来的是整个手机市场的良好环境。
手机实名制的出发点是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维护消费者权益,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享受更为安全、可靠和安心的电信服务。正因为如此,理智的消费者应该是赞成实行手机实名制的,对于一项惠及大多数人利益的政策,政府管理部门无须瞻前顾后,应在让多数人满意的情况下果断作出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