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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有灾 企业有责

[日期: 2008-05-15 ] [来源:http://blog.sina.com.cn/fjpl  作者:坊间佳平 ] [字体: (投递新闻) 专栏作家请登录后投递

 

    天有不测之风云,人有旦夕之祸福,灾难总会不期而至。继缅甸发生特大风灾造成1.5万人死亡之后,5月12日四川汶川县发生7.8级地震,截止目前,地震已造成1.48万余人死亡。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社会各界纷纷伸出援助之手,自发捐款捐物,为抗灾救灾慷慨解囊。可喜的是,这其中活跃着众多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和企业家的身影。让我们记住这些企业或企业家的名字,他们是值得我们尊敬的企业或企业家!

  面对灾难,企业应该激活沉睡的社会责任感,让公众真正看到企业的形象。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本身是企业作为社会组成元素的应尽义务,也是企业发展的需要。正如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所言:“企业并不是为着自己的目的,而是为着实现某种特别的社会目的、并满足社会、社区或个人的某种特别需要而存在的”。如今企业的发展已经从只重视资本、科技的发展,转到了以人为本、以社会责任为己任的发展上来,它要求企业在赚钱的同时必须承担起对环境和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国际跨国企业就非常重视社会责任的主动承担。以美国为例,每年的慈善捐款排名中,微软、IBM、沃尔玛、英特尔、戴尔、通用等大公司都名列前茅。而且,这些企业通过这些善举,也提高了自己在社会公众中的美誉度。

   企业在积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活动中,一定会得到比其付出更多的收获。虽然这种收获的期限可能长一点,但其确定性是无疑的。美国的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会指出,能够兼顾各个休戚相关方面利益的公司,其业务增长率是其他公司的4倍。这些率先向灾区捐赠的企业,其关注度和影响力不言而喻,其获得的收益远非几百万元能够购买得到的。

   从营销战略角度讲,策略性地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是一种很好的营销战略。在这方面,已有成功的先例可资借鉴。在1999年台湾“9•21”大地震中,香港安泰人寿保险公司总经理潘昌大胆决策,除立即捐款100万美元外,公开承诺把所有地震遗留下来的孤儿都抚养长大。此举之后,安泰在台湾的影响力大振,企业得到飞速发展。

    天下有灾,企业有责。这种责任,既是企业对于社会应尽的责任,也是企业寻找一切机会发展自己的责任,我们期待更多的企业拿出实际行动参与或支持抗灾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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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默曰芜 于25日评论道: 查看全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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