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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时报:电信市场不能迷信自由竞争

   时间:2009-09-21 11:24:06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许多国家都是通过携号转网、限定市场份额等“不对称管制”,消解了主导电信运营商的垄断倾向。但从国内的情况看,考虑到某些特定因素,不仅没有不对称管制,甚至管制都很少,似乎电信业重组后,一切问题都可以交给市场竞争去自行解决。但这真的可以吗?

我们身边阴云未散的这场金融危机,对人们思想最大的冲击就是破灭了一个“神话”——经济自由主义。许多人都曾相信“市场是一只无形的手”,只要按市场机制办事,就能实现社会资源最优化。但这场肇始于美国的金融危机给了人们一个惨痛的教训:放纵市场竞争的自由化带来的可能是经济秩序的失控。世界各国前所未有地共同认识到:经济发展除了要有市场竞争这只“无形的手”,还要有政府监管这只“有形的手”,而这恰恰是过去被很多人排斥的。

之所以说这些还是想谈谈国内的电信市场。上周写了《移动能用“金元攻势”拖垮对手》,指出移动雄厚的资本优势会影响电信市场的公平竞争,它可以凭借6~8倍于竞争对手的净利润,“买断”地铁、飞机、连锁店等公共区域的通信权,而这是电信和联通根本无力做到的。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政府部门加强监管。

这篇文章引起了很多读者的共鸣,但也有读者批评这种思维不对。有人认为,如果说过去国家禁止中国电信发展移动业务,导致中国移动有垄断之嫌;那么当电信重组后,三大运营商已进入全业务的开放竞争。既然是自由竞争,就要扬长避短,移动最大的长处是“有钱”,那为什么不能靠资金优势挤压对手?呼吁政府加强对电信市场的管制,有悖自由竞争的法则,政府干预只会导致经济效益的低下。

要回答这个问题,只要想想这场金融危机给我们的教训。我们不能太迷信自由竞争了,完全自由化的竞争带来的未必是优胜劣汰,而可能是秩序失衡。尤其像国内电信市场,在竞争主体差距巨大的情况下,“丛林法则”只能使市场失衡的局面加剧,甚至倒向我们竭力想避免的垄断局面。

政府监管是否一定导致经济效益的低下?我们不从宏观层面谈,就来分析一个具体的例子。在手机基站进地铁的事件中,如果完全按照市场规则办事,地铁部门开出上亿元的基站进场费,这笔费用只有资本雄厚的移动出得起,那结果就是移动“买断”地铁通信权获得最大市场效益;地铁部门凭借垄断地位获得最大经济效益。而电信、联通及其手机用户的利益将被牺牲掉。强势者获取强势利益,弱势者丧失弱势利益,这不管从经济效益还是从社会效益看,都是一个不公平、不理性的结果。

但这一市场主导的结果为什么没有出现?因为政府监管部门出手了。从上海的情况看,监管的核心有两点:一、运营商不得与地铁方签订排它性协议,避免一家垄断公共资源;二、由第三方的物价部门制定基站“进场费”,避免公共物业部门漫天要价,从而保障所有运营商都能以合理的价格将手机信号送进地铁。正是政府部门的“干涉”,才最大程度避免了市场化带来的“大者恒大”以及牺牲公共利益的弊端。

由此可见,政府监管并非与市场效益截然对立。国内的电信市场要增强竞争活力、提高经济效益,从目前的情况看,不是政府管多了,恰恰相反,是政府管得太少了。

去年的电信重组方案宣布后,曾在业内引起广泛争议,不少专家批评“五合三”的重组方案并不能改变中国移动“一家独大”的局面。而我是这一方案的坚定支持者,我认为这是当前最符合实际情况的改革方案。但我原本以为这一重组方案会有配套措施,就是国外普遍采用的“不对称管制”。事实上许多国家都是通过携号转网、限定市场份额等“不对称管制”,消解了主导运营商的垄断倾向。但从国内的情况看,考虑到某些特定因素,不仅没有不对称管制,甚至管制都很少,似乎电信业重组后,一切问题都可以交给市场竞争去自行解决。但这真的可以吗?

第三次电信重组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解决“一家独大”的问题,而如果重组后这一局面没有得到改善,那就值得反思了。孤单一只“无形的手”掌控不了市场的平衡,它迫切需要另一只“有形的手”来配合。我们不能等到市场秩序失控,然后指望再来一次电信重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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