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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传播兽兽不雅视频40次将可判刑两年

   时间:2010-02-27 10:30:40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据东莞日报报道从2月下旬开始,车模翟凌(艺名兽兽)的不雅视频开始在网上疯传,并被称为兽兽门事件。专家表示,根据本月刚出台的“两高”司法解释,不雅视频传播40次以上,就算违法,最高可获刑两年。

QQ传递成主要获取渠道

“你看了兽兽门没有?”在南城一公司工作的“飞翔的翅膀”(网名)昨天一到单位,就开始有同事和网友跟他谈起兽兽门视频,而整整一天,跟他聊起相同话题的同事不下10人。

从前日开始,兽兽门视频开始在网上疯传,而记者也在谷歌热榜看到,2月24日和2月25日,8个最热门关键搜索词,有6个是同兽兽门有关。

由于兽兽门视频涉嫌不雅,不少网站已经对其相关链接进行屏蔽,网友们从何渠道获取?记者随机调查发现,除了少数网友是在24日之前从天涯等网站下载外,超8成网友是通过QQ等即时聊天工具,从朋友或者网友处获取。

非牟利目的也触犯法律

不少市民更关心的是,传播兽兽门视频是否涉嫌违法或者犯罪?

东莞网络文化协会秘书长林环告诉记者,2月3日,新华社播发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并于当日开始施行。

根据新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20个以上的,可按照我国刑法第363条第1款规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但不是以牟利为目的的网友也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新的司法解释规定,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如果数量达到规定标准的两倍以上的,也就是发送40个视频以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新司法解释还强调,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上述行为的,亦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在30人以上QQ群传播违法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市民和网友获取视频,是通过QQ的群邮件功能或者MSN的聊天组,但专家表示,这样做也有法律风险。

根据新的司法解释,利用互联网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成员达30人以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传播者,依照刑法第364条第1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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