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旗下自媒体矩阵:

歌手吕晶无端背负两年恶名 欲诉耐克索赔十万

   时间:2011-07-05 10:47:13 来源:千龙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一件普通的T恤,背后却印着一个具有侮辱性含义的英文单词,这给青年歌手吕晶带来了深深的困扰,因为她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竟连续穿了三个夏天。

吕晶告诉记者,这件T恤是在两年前的夏天购于望京新世界耐克专柜,平时出去运动都会首选这件T恤,甚至有时会穿着它接受记者采访或是参加一些活动。没想到就在这件T恤快要“退役”的时候,一位眼尖的博友在博客里留言说这件T恤背后的英文单词意思不好,建议她别再穿了。

“买来的时候挺喜欢的,不然也不会经常穿。”说到这个事,吕晶的脸上写满了气愤与无奈,“看到那条留言,我立刻就去查了,然后我就懵了,谁能想到耐克的衣服上竟然会印这样的单词呢?更可气的是我还穿着它过了三个夏天!”

记者看到,该款货号为“350564-010”的黑色T恤,背后印有银白色的英文单词“the infamous”。由于是2009年的款式,如今在各大耐克专卖店内已经难觅踪影,只有在网上还能查询到此款服装的相关信息。

在英汉字典里,记者发现关于“infamous”的解释只有三项:1、声名狼藉的,臭名昭著的,罪大恶极的;2、无耻的,不名誉的;3、(口语)差劲的,蹩脚的。为进一步求证,记者特地连线了身在美国的北京大学博士朱璐璐,他向记者证实了在英语中“infamous”这个单词确实只有上述这三种解释,而无论哪一种解释都是带有明显贬义的。

吕晶告诉记者,她将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已经委托律师向耐克公司发律师函,要求耐克公司赔偿自己的精神及名誉损失十万元。至于是否向法院正式起诉将视耐克公司的回应而定。

记者随后走访了一些法律界人士,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的刘云鹏律师表示,耐克作为一个在全球拥有广泛影响力的公司,有义务引导积极的社会价值取向,并传播健康向上的文化。在此案中,耐克公司将“infamous”这样有悖于社会主流文化的、具有侮辱性含义的英文单词印于其在中国大陆公开销售的服装上,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并使消费者的精神和名誉受到了损害,应依法向消费者道歉并予以赔偿。

而吕晶此举也得到了文化圈人士的鼎力声援,记者采访了知名画家、中国现代文艺出版社社长黄金亮,正在紧张筹备画展的黄社长在电话中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如果印在衣服上的单词意思是正面的,不告知也没什么问题,但要是负面的,商家就应该有义务告知顾客。毕竟耐克公司不能要求每一位中国顾客都精通英文。这样的一个单词确实会给艺人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支持吕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全站最新
热门内容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开放转载  |  滚动资讯  |  English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