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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5网址导航携手九家单位共同签署绿色公约

   时间:2011-08-16 16:21:22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2011年8月,以2345网址导航、百姓网、拉手网、激动网等为首的九家首批单位共同签署了《中国互联网信息服务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这是继由中国互联网协会牵头制定的《互联网终端软件服务行业自律公约》正式发布后的再一次重大业内自律公约,其覆盖的范围更广、影响力更为深远,并且与工信部起草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遥相呼应,充分表达了2345网址导航、百姓网、拉手网、激动网等互联网企业对保障互联网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和谐的市场竞争欢迎的呼吁,希望借助《公约》的发布,抵制互联网行业恶性竞争现象的泛滥,促进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

从被称为互联网近年来最大的赤裸裸恶性竞争的3Q之战,到上个月2345网址导航等导航站大规模遭受国内某安全软件的拦截,互联网行业此类恶性竞争事件时有发生,而千千万万用户是最终的受害者与买单人。互联网企业亟需一个健康绿色、公平竞争的成长环境,

截至8月16日,首批已有共10家单位签署了《公约》(首批签约单位名单见附件),《公约》正式生效,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签约单位履行《公约》的情况予以监督,并倡议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其他从业企业、组织和个人积极遵守《公约》。

在《公约》征求意见期间,我们收到了来自业界企业、专家学者、广大网友以及相关研究机构和法律机构等各界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在此,向社会各界对互联网信息服务自律工作给予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也希望更多互联网公司加入到这一自律行列中,共同营造绿色和谐的互联网环境。

2345网址导航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中国互联网信息服务自律公约

(2345网址导航 二〇一一年八月)

一.各缔约单位应充分认识到:进行规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保护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用户的合法权益并促进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是互联网企业有义务承担起的社会责任。

二.各缔约单位应共同遵守国家关于互联网文化建设和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遵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的各项规定,严格实行行业自律。

三.各缔约单位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有下列侵犯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1.不得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合法权益,或者诋毁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或者相关产品。

2.不得恶意对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或者相关产品实施不兼容。

3. 不得因正当理由与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或者相关产品不兼容的,未主动向用户进行客观提示,或者欺骗、误导、强迫用户做出不使用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或者相关产品的选择。

4. 不得干扰或者影响用户终端上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或者相关产品的运行,或者修改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或者相关产品参数。

5. 欺骗、误导、强迫用户卸载、关闭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或者相关产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用户使用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或者相关产品。

6.不得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

四.各缔约单位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或者相关产品进行评测,应当客观公正。

五.各缔约单位在用户终端上进行软件安装、运行、升级、卸载等操作的,应当提供明确、完整的软件功能等信息,并事先征得用户同意,不得未经提示并由用户主动选择同意,擅自在用户终端上安装、运行、升级、卸载软件,或者以欺骗、误导、强迫等方式安装、运行、升级、卸载软件。

六.各缔约单位客户端软件捆绑其他软件的,应当以显著的方式提示用户,由用户主动选择是否安装或者使用,并提供独立的卸载或者关闭方式,且不得附加不合理条件。

七.各缔约单位在用户终端上弹出广告或者其他与终端软件功能无关的信息窗口的,应当向用户提供关闭或者退出窗口的明显标识;用户关闭或者退出窗口的,在二十四小时之内不得再次弹出同一内容的窗口。

八.未经用户同意,各缔约单位不得收集与用户相关、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用户身份的信息(以下简称“用户个人信息”),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应当妥善保管用户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或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将用户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九.在中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单位,愿意接受本自律公约的,均可申请加入本公约。本公约发起单位应定期公布加入及退出本公约的单位名单。

十.缔约单位应当自觉遵守本公约各项规定,违反本公约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进行举报。联合监督机构在查证核实或者组织测评后,视情况给予内部警告、公开谴责等处罚。缔约单位如长期不履行本公约之约定义务或已经停止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视为自动退出本公约。

十一.缔约单位之间发生争议和纠纷时,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维护行业团结和整体利益的原则,争取以协商方式解决,也可以提请本公约缔约单位联合调解。本公约缔约单位有义务通过合理合规的方式尽快组织相关调解工作,并将调解结果通报各相关单位。通过行业调解无法解决的,可以向有关管理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十二.本公约经发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单位盖章后生效并向社会公布。本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中国互联网信息服务自律公约》首批签约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 上海客齐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 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 北京拉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4.上海我要网络发展有限公司

5. 激动网络有限公司

6.北京窝窝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7. 北京美丽优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8. 北京优视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9.环球时报在线(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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