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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发函指深圳唯冠言论失实 或以诽谤罪名起诉

   时间:2012-02-21 09:24:26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唯冠上周五在北京召开发布会公布与苹果之间的iPad商标权纠纷详情,称苹果曾使用欺诈方式使唯冠转让iPad商标的全球使用权。

2月21日消息,继深圳唯冠在京召开发布会陈述与苹果商标纠纷之后,苹果方面近日做出正式回应。苹果通过中国律师向唯冠集团总裁杨荣山发表一封长达7页的信件,称对方言论失实,深圳唯冠曾全程参与iPad中国商标转让,并表示不排除以诽谤的罪名起诉唯冠。

唯冠上周五在北京召开发布会公布与苹果之间的iPad商标权纠纷详情,称苹果曾使用欺诈方式使唯冠转让iPad商标的全球使用权。杨荣山称,苹果公司的关联公司与台湾唯冠的代表进行交易,而深圳唯冠毫不知情,iPad在大陆的商标不在出售的商标中。

而苹果在律师函中罗列了唯冠上述言论,称其所表述的“对商标转让毫不知情”等言论失实。律师函称,唯冠全程参与iPad商标的过程,最初沟通iPad商标转让协议的员工都是深圳唯冠员工;深圳唯冠法务部总监麦世宏曾签署iPad中国大陆注册商标的转让协议。且深圳唯冠在2009年12月15日的邮件中表示:“麦世宏和我在深圳。但是商标不属于深圳公司,而是台湾公司。因此我们选择将会议安排在台湾召开。”

律师函中还指出,杨荣山在2009年11月6日署名同意接受英国IP公司35000英镑的报价。在唯冠周五出示的合同上,杨荣山的私章出现在其中,但唯冠的律师马东晓表示,这并不证明杨荣山的知情。

同时,律师函中还向唯冠发出警告,指其对外发布有关苹果公司的不实陈述已经违反了香港法庭的临时禁令,唯冠方面应该对律师和代理人的行为予以约束。“现有证据,深圳唯冠向媒体和政府提供的前述信息与事实并不相符……因此在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您、贵司及贵司代理人均应尊重中国法律和中国法院的司法程序,不宜也不应向中国媒体披露任何与事实不符的信息,特别是有损于苹果公司声誉的信息,否则您需要就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此之前,苹果方面对此事作出的回应还包括较早前的简短声明、香港法院的判决书以及据称是深圳唯冠Huy Yuan发给苹果所委托的英国IPADL公司Jonathan的邮件,以证明唯冠拒绝履行协议。但唯冠方面的回应则是,香港法院尚未判决,网络上传播的只是一份禁止令,且“从来不知道”双方的来往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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