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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门让消费者很受伤 IT产品质量缺陷如何根治?

   时间:2012-03-09 00:17:12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惠普公司最近又因其产品质量问题惹“火”上身。据《华尔街日报》报道,惠普在北美自愿召回逾100万台传真机,原因是这些设备存在起火和燃烧隐患。美国消费者品安全委员会(CPSC)还警告称,消费者应立即停止使用被召回的传真机,并确保这些产品与电源线断接,还应联系惠普公司获得补偿。

作为IT厂商界大佬,惠普以其国际知名度和金牌售后服务,成为中国消费者最为推崇的电脑品牌之一。但自2004年开始,惠普深陷各种“召回门”,频繁发生的质量问题让消费者很受伤。其实,惠普产品的质量问题只是IT界的一个缩影,IT产品质量缺陷如何根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IT产品“质量门”惹众怒

惠普公司近日因传真机质量问题,又一次站在了风口浪尖。据了解,惠普此次的召回,原因是接到7份报告称传真机起火带来了财产损失,其中至少包括一例重大财产损失和一例消费者手指轻微烧伤的报告。产品的质量问题已经给消费者带来了财产损失甚至是生命威胁。

事实上,不仅仅是惠普,IT界很多大厂商,如戴尔、宏碁、联想、华硕、东芝等都有“召回”的历史。

2008年10月,就发生了多家国际IT厂商集体召回笔记本问题电池事件,并且有的制造商的召回事件不止发生一次。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宣布,在收到了一些笔记本电脑过热的报告后,包括惠普、东芝和戴尔在内的笔记本制造商将召回10万块笔记本电脑电池。紧随其后,联想、宏碁也加入了召回行列,分别召回隐患电池450块和2000块。

IT产品的质量问题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危害。据报道,山东省一中学老师笔记本充电时,因为电池过热而自燃,瞬间家里的家具、电器以及自己的藏书都灰飞烟灭。另据报道,一名韩国男子因肋骨断裂直刺心脏而死。调查发现,这名男子胸口位置的手机,电池发生了爆炸……除了电池质量问题,其它五花八门的质量问题频现。如,被曝光过的笔记本花屏、显卡芯片烧毁、黑屏死机、无线网卡无法使用等。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类IT产品与人们的生活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但频频发生的质量问题,不但给消费者带来维修等方面的麻烦,还严重侵害到了消费者的权益。2010年,饱受惠普质量问题困扰的消费者们终于吹响“集结号”,走上集体维权之路。据报道,当时,加入到诉讼队伍中的受害消费者高达1700多人。

企业需提高社会责任意识

产品质量的安全隐患对消费者形成了一定的威胁,另外,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经过多年艰苦卓绝的打拼才造就的美誉和品牌,也会因为不断被投诉的质量问题而遭到损坏。那么,享誉国际的惠普之类的行业巨头,既然无论是品牌还是技术都领先同行,为何会因为某些部件存在的缺陷及安全隐患而履陷“召回门”、“质量门”?

社会责任的缺失、无视消费者的利益是其中的重要原因。随着竞争的激烈,企业都在忙着争夺市场增加利润,质量管理不力等内在问题导致了问题产品的频现。企业盲目扩张,产品质量管理和人员培训不能得到很好的跟进,可能导致一系列部件产生缺陷。另外,一些企业为扩张规模和增加利润也会忽视产品的质量与安全,忽视消费者的人身财产与安全利益,放松了企业本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国际化大企业应认真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赚钱作为唯一目的,更应当关怀和增进如消费者利益、职工利益、环境利益等社会利益。在快速扩张中弱化社会责任,无异于“杀鸡取卵”,因为对于企业而言,产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企业不仅要面临消费者巨额的索赔以及长时间的法律诉讼,产品的声誉也将会受到严重损害。此次惠普“召回门”事件便是例证,除了要为安全隐患买单,名誉也会受到重创,无形资产将大大缩水。

现今,中国经济正在驶入高速发展的快车道,有数以万计的企业在快速成长,竞争异常激烈。企业在增强自己在市场上竞争力的同时,还必须保证企业的成长与其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成正比关系。

制度缺失让质量问题频出

作为IT业巨头,惠普公司屡屡出现“召回门”事件,其为此目前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据报道,美国消费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宣布,惠普将为可导致过热甚至起火的笔记本电脑电池缺陷问题支付42.5万美元罚金。但是以罚代管能取得相应的效果吗?

惠普的教训对我们弥足珍贵。从惠普召回事件可以看出使用者的安全和产品的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企业在成长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心态、衡量自身的能力,从低成本、低价位、中低产品开始做起,先保证产品的质量,将消费者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得到顾客认可,建立产品信誉后,再开发高档产品。因为高档产品意味着更高的质量安全要求,服务性能更加强大,这不是任何一家企业通过揠苗助长就能做到的。

另外,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不完善也是导致各种“召回门”、“质量门”盛行的原因之一。就中国来说,目前,中国尚未建立消费类电子产品召回制度的情况下,中国消费者只能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获得赔偿。召回的法律法规少,规定不够具体,处罚力度小等立法空白使得各种“召回门”、“质量门”一再出现。因此,从立法视角看,我国有必要尽快完成《缺陷产品召回法》的立法程序。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大过于天,“召回门”之类的事件,仅靠罚款是罚不出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企业的。企业加强自律、立法部门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法律制度,全方位防御IT产品质量问题的出现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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