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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起诉360扣扣保镖 索赔1.25亿元

   时间:2012-04-13 16:46:22 来源:搜狐IT作者:姜涛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4月13日,腾讯方面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腾讯公司起诉“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的案件。据悉,腾讯不仅要求停止开发、传播“360扣扣保镖”及相关软件,更要求360赔偿经济损失1.25亿元人民币,同时连续三个月在其网站(360.cn,360.com)首页显著位置,在新浪、搜狐和网易等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在《法制日报》、《中国知识产权报》等报纸第一版显著位置就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向腾讯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腾讯方面称,去年9月广东省高院已经受理此案。根据起诉书,2010年10月29日,腾讯发现360通过其运营的 www.360.cn网站向用户提供“360扣扣保镖”软件下载,并通过各种途径进行推广宣传。“360扣扣保镖”直接针对腾讯QQ软件,自称具有“给QQ体检”、“帮QQ加速”、“清QQ垃圾”、“去QQ广告”、“杀QQ木马”、“保QQ安全”和“隐私保护”等功能模块,实质上是打着保护用户利益的旗号,污蔑、破坏和篡改腾讯QQ软件的功能。腾讯方面在起诉书中称,奇虎360通过虚假宣传,鼓励和诱导用户删除腾讯QQ软件中的增值业务插件、屏蔽原告的客户广告,同时将360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嵌入QQ软件界面,借机宣传和推广自己的产品。

腾讯认为360的上述行为不仅破坏了自己合法的经营模式,导致自己产品和服务的完整性、安全性遭到严重破坏,自己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也遭到严重损害,所以360违反了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

至于为什么提出1.25亿元的高额赔偿,腾讯在起诉书中表示:“被告(360)的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减少了原告(腾讯)的增值业务交易机会和广告收入,给原告造成了无法估量的损失,亦导致用户不能再享受优质、安全、有效的即时通讯服务,最终损害用户的利益。原告主张1.25亿元的赔偿金额并不为过。”

这是“3Q大战”之后,双方对簿公堂的又一重大进展。在此之前,腾讯已于2010年11月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就“360隐私保护器”的不正当竞争提起诉讼,并在2011年9月底获得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根据判决,360一方诋毁腾讯产品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必须在360网站首页及《法制日报》上公开发表声明以消除影响,并赔偿腾讯经济损失40万元。 与第一场官司明显不同的是,腾讯此次要求的赔偿金额从400万元直升至1.25亿元。

今日,有媒体报道称,广东省高级法院13日透露,奇虎公司近日以腾讯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为由将其告上法庭,索赔金额高达1.5亿多元人民币。广东高院将于4月18日上午对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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