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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到那时我们就改名叫苹果谷公司

   时间:2012-11-16 18:25:28 来源:驱动之家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时间:2007年1月9日

场合:苹果大会,这场会议发布了iPhone手机

话语人:埃里克·施密特,时任谷歌首席执行官

话语:许多公司的董事会之间都保持着良好的关系,不过无论如何都比不上苹果和谷歌的情谊。很可能我们两家公司有朝一日会想要合并,到那时我们就改名叫苹果谷公司。

后续:谷歌和苹果的对抗,已经完全进入了白热化的阶段。最新的事件是:苹果将谷歌地图从iOS6中去除。

本文为虎嗅网摘选的《21世纪商业评论》专栏文章。这个专栏的名字叫《大佬与大话》,专门收集TMT圈子商业领袖的一些 “大话”。但本专栏的目的并非是指责这些大佬说话不算话,或者是开空头支票。我们都知道,所谓此一时彼一时,时间点变了,自然计划要变。本专栏的目的就是 “复盘”,来分析一下这个时间点究竟怎么变了导致大佬们的话变成了大话。

苹果和谷歌一度的确关系非常好,这两家公司在气质上有一些共同之处:反固有的东西。苹果的理念是“不同凡响”,谷歌的理念则是“不作恶”,多多少少都有“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那种狂傲的劲。不过,更重要的是,苹果和谷歌,在彼时有着一个共同的敌人:微软,或者说,Wintel联盟。

谷歌崛起后,被公认是微软帝国的有力挑战者和颠覆者,但事实上,谷歌很长一段时期里,并没有摆脱微软的阴影,道理很简单:用户总是在用电脑上浏览器然后再上搜索引擎的,而电脑恰恰是微软的统治领域,浏览器呢?IE的份额一直是居高不下的。谷歌后来搞了Chrome浏览器和系统,来对抗微软,Chrome浏览器大获成功,但Chrome系统就没那么好运了。

以Chrome系统为核心的Chromebook从未正式公布过销量,但据台湾《电子时报》报道,宏碁2011年推出的一款Chromebook 11月仅卖出了5000台。在亚马逊网站上最畅销的Chromebook,三星Series 5的销量仅位列第22位。上网本这类设备,在平板电脑大潮前,基本上已经可列入溃败的品类了。

谷歌一直想摆脱微软无所不在的控制,但谷歌的服务到底是依托于桌面互联网,只要不离开这块土地,谷歌就始终笼罩在微软的阴影下,直到移动互联网来临。

在移动互联网中,首先面临固有地位挑战的是Intel,这家在桌面(PC和服务器)有高达8成份额的CPU公司,在移动领域只有可怜的不到2成的势力范围,大头属于ARM的战果。微软的系统,通过Windows Mobile的失败,也被证明不怎么适合跑在手机上。苹果在这个时刻,横空出世。它利用ARM架构的芯片,自主的iOS系统,严密审核的App store,硬是打开了一个全新的领域:智能手机。这个领域,不仅和微软没什么关系,也和Wintel联盟没什么关系。

苹果和微软积怨已久,苹果电脑生生被Wintel联盟占住了上风很多年头。谷歌也一心想摆脱微软,07年苹果推出iPhone,两家公司蜜里调油地凑在了一起,一点都不奇怪。

但是,苹果的理念逻辑,和谷歌的,是完全不同的。

苹果有着一丝凯恩斯的影子,而谷歌崇尚的是哈耶克思想。前者主张管制,后者则主张彻底竞争。在app store里,审核是一个越来越严格的事,而在谷歌的Android系统,它的版本分裂是众所周知的事,一直到去年,谷歌才慢慢将其统一,但对于系统里的应用商店,第三方公司对系统的改造,谷歌至今基本不闻不问。

这里就必须提及一下Android系统,谷歌除Chrome以外的第二套系统,也是目前唯一可以和iOS抗衡的系统。但这套系统的主推者不是施密特,而是拉里佩奇。这套系统于05年由谷歌低调收购了一个小型公司开始,08年9月才正式发布,距离iPhone推出一年有余。乔布斯对Android的痛恨也是尽人皆知的事。可以这么说,Android系统将谷歌推上了苹果大敌的位置,但如果没有Android,谷歌将才离狼穴又入虎窝,才摆脱微软又被苹果所笼罩。

苹果和谷歌的理念,具体而言,有何不同呢?

乔布斯曾经说,每一个开发软件的企业,都应该考虑自己做一个硬件——这句话本身有很大的夸张之处,但其中蕴含着这样一个理念:企业需要跨足多个领域,然后形成整合的优势。这个理念其实很传统,大致就是来源于大的就是好的传统美式垄断企业思维。苹果的“不同反响”并非拒绝整合优势,它要的是在用户体验端的不同凡响。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在苹果或者乔布斯看来,整合是最好的做法。外包?合作?恐怕不能满足。

但谷歌不是这样认为的,谷歌的想法是,既然有了互联网这个人类有史以来最好的信息传播工具,企业间无需合并就可以形成整合的优势。谷歌相对来说更崇尚用户的自由选择权,而苹果则相对更聚焦于用户的使用快感。这两者,不得不说,有时候是矛盾的。

理念上的矛盾,利益上的冲突,使得这两家曾经共享董事的公司,最终分道扬镳。苹果用专利这个武器不遗余力地打击着三星、HTC这类Android生产大户,而谷歌,则坚定不移地艰难地推行着它的开源文化。这对理念的对决,鹿死谁手,还很难讲。

弗洛姆曾经著有《逃避自由》一书,很深刻地剖析了人类拒绝自由的那一面。在这种人性的驱动下,也许,苹果是胜利的一方,虽然这可能是文明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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