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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伤人事故涉及广告屏 触动传媒遭质疑

   时间:2012-12-12 10:45:08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两次伤人事故涉及广告屏触动传媒遭质疑

 

连续多年业绩翻倍增长的出租车广告屏幕运营商触动传媒遇到了不小的麻烦。张衡年/摄影

“出租车广告屏伤人事故”引起反思

连续多年业绩翻倍增长的出租车广告屏幕运营商触动传媒遇到了不小的麻烦。近日,央视一则报道称安装出租车广告屏的触动传媒声称上海四成出租车广告屏通过“安全测试”,但记者调查后发现,检测报告并不能证明广告屏在使用中是安全的。

两次伤人事故涉及广告屏

“接到一哥们电话说,好兄弟(沈先生)前几天从浦东机场回家的路上,出租车追尾,头撞到副驾驶座后面的小电视上当场去世……”10月初,这则“头撞出租车小电视而去世”的微博引发了市民热议。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坐在出租车副驾驶座位后的一位乘客当场身亡,其家属认为,死者是因为与广告屏幕的撞击而遭遇不幸。

无独有偶,前不久又有媒体报道称,2009年3月,许女士乘坐出租车发生车祸,其面部被头枕广告屏碎片划开了一道20厘米长的伤口,缝了60多针,此外还有6颗牙齿被撞掉。此后两年多,许女士接受了30多次面部整容手术,但至今她的面部皮下仍然残留着头枕广告屏的碎片,时常会出现严重的面部排异反应。“医生跟我讲,如果头枕是软的话,可能最多就是鼻梁骨折,不会有那么多的问题。”许女士说。

超高速发展蕴含危险因素

与倒霉的许女士形成强烈反差的是触动传媒近年的超高速成长。

2008年,该公司宣布销售业绩年增长10倍。今年2月上旬,主营出租车LED互动广告屏的触动传媒宣布已完成第三轮融资,融资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并且再次传出上市计划。不过,正当触动传媒为2008年近10倍的增长、下半年取得盈亏平衡庆祝的时候,一则通知突然降临。

2009年4月,上海市交通港口局发布了《上海市出租汽车车厢广告设置规范若干规定》,明确表示在今后新增的出租车车厢内不得设置发布车载信息视频广告,而现有的出租车车载视频也将逐步拆除。“但这是一部临时性文件,世博结束后,市交通管理部门修订了《上海市出租汽车小客车车辆规定》,并于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6年11月30日。《上海出租汽车车厢广告设置规范若干规定》同时废止。”相关人士解释道。

而在2009年,国家发布了《汽车座椅头枕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这是一个强制标准。其中专门要求头枕不应给车内乘员带来额外危险,尤其不允许在任何位置上出现可能增加乘员伤害程度的危险凸起物或棱边。但上海不少出租车都装有头枕广告屏,这种屏幕镶嵌在副驾驶座的头枕内,屏幕四周边框稍微凸出于头枕平面,有明显的安全隐患。

根据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出租汽车小客车车辆规定》,右前座位头枕后背部位车载信息视频应当设置可由乘客开启、关闭以及调节音量、亮度的开关;车载信息视频设施的材质及设置应当确保安全;造成乘客人身损害的,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市交通港口局相关人士曾表示,目前,上海出租车内安装的车载视频设施基本上都已改成了软性材料。

安全事件带来消极影响

近日,触动传媒在2012年客户答谢会上宣布,2012年底,全国装载触动传媒互动荧屏的出租车辆数将增长22%,达到49500辆。

但令业界奇怪的是,尽管触动传媒屡屡宣布业绩飘红,可是上市却遥遥无期。户外传媒模式反而提前进入了衰退期,最近的消息是分众今年8月宣布退市,航美传媒股价暴跌。对此,上海交大媒体与设计学院知名新媒体专家魏武挥就此表示,“触动传媒上市难度很大,他们最近一次的融资是公司投资人自己的投资,因为触动传媒的商业模式不被投资界看好。此次安全事件的发生必然给触动传媒带来消极影响,拖慢上市速度。”

他认为,触动的瑕疵在于将广告屏安放在出租车上,大部分乘客都不会喜欢。因为在出租车上,人们可供选择的活动较多,此类媒体会显得多余。而且许多人乘车喜欢静静地休息,讨厌无休无止的广告,车载广告并不受欢迎。“现今的户外广告模式多是类分众模式,这样,出租车上的广告集中轰炸形势就不容乐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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