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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赴美上市”面临的四大法律风险

   时间:2014-03-27 09:11:00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阿里“赴美上市”面临的三大法律风险

文/董毅智

随着阿里集团的“Avatar”计划泄露,阿里赴美上市的消息不胫而走。一直争论不休的合伙人制度的长跑也算是尘埃落定了,阿里“弃港投美”,这也是美国允许AB股权,让创始人掌握公司决策权的优势。不过,一切希望都带着注释,选择赴美上市,阿里并不能就此洗白,一步登天,而是不得不直面惨淡的过去。

万能的淘宝,侵权的假货,集体的诉讼

阿里旗下“万能的淘宝”里,次货当正品卖,假货当真品卖。这是淘宝C2C模式面临最大的问题之一。阿里选择到美上市可能为此要面临很大的诉讼风险。

根据美国1974贸易法案的“301条款”,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每年需要准备一份“特殊301报告”。根据今年2月12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出台的2013年全球“恶名市场”报告,中国被列为最大假货实体市场。

根据1974贸易法案,年度报告必须将那些无法提供足够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家列入一个叫做“亟待处理外国名单”,一旦列入这个清单,美国将对其采取制裁措施。在讲诚信的基督教国度,美国的资本市场恐怕很难会对阿里网开一面。尤其是在2011年的支付宝事件之后,美国投资者对阿里的态度还是有所保留。

美国贸易代表弗罗曼说,名单上的恶名市场因为侵犯知识产权,不仅伤害美国商业和影响美国人民的就业机会,连带其他尊重知识产权的经济体也深受其害。弗罗曼很好地说明了,美国极度注重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因。

今年的“3·15”晚会,“激光笔”和“鱼肝油”被点名。晚会后,这两个单品在淘宝网上瞬间“消失”。而如果阿里在集体诉讼文化悠久的美国上市后,淘宝恐怕就不会这么走运,取代专门办个晚会高调提醒的会是默默取证,高调起诉。在美国,股东可以在上市公司立场起诉高管。淘宝赴美上市,是不是将会成为“刀俎”下的“鱼肉”?

想来,阿里也很清楚自己的斤两,所以在已披露的公告中提到“未来条件允许,我们将积极参与回归国内资本市场”,可以说是阿里为自己布局的断后之举。

支付风险也来添堵

3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下达“意见的函”,要求杭州支付结算司“立即暂停线下条码(二维码)支付、虚拟信用卡有关业务”。这个重磅炸弹一投出来,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关于“暂停”的总体原因,是为了保障客户利益,防止支付风险。随后,央视一则晚间新闻:手机丢了,支付宝还安全吗?再次剑指支付宝安全问题。

支付宝条码支付的本质,就是借助条码技术将线下刷卡支付转换为线上交易,把低风险交易转为高风险交易。没有建立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和可以交易分析报告机制,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洗钱等违法活动提供创造条件。从日常监测来看,支付风险问题日益严重,一旦发生风险,还无法追查。

阿里作为O2O行业领头老大,赴美上市后,支付宝安全问题无疑会成其估值的消极影响。美国监管层会对支付安全有怎样的监管,恐怕也是阿里不得不挠头的问题。

支付宝事件,远远没有结束

阿里“教皇”马云曾在某年股东大会中说道支付宝之于淘宝,之于阿里的关系:“假如支付宝不合法,淘宝就瘫痪,淘宝和支付宝瘫痪,阿里巴巴如何成长?”可见,支付宝在淘宝、在整个阿里集团中的江湖地位。

在中国被神话的马云,在2011年的支付宝事件,这次破坏“契约原则”的做法之后,成了媒体和华尔街投资者等群体的讨伐对象,千夫所指。甚至有媒体直言“阿里集团在美国已经信誉扫地”。华尔街著名的基金管理人詹姆斯·查诺斯甚至扬言,“最新投资建议就是做空在纽约上市的中国股票。”

就在支付宝事件引起的震动还没有平稳之后半年多,阿里B2B公司在港交所以发行价退市,不少小股东遭受损失。此举又引发了香港资本界的抵触。之后,阿里与雅虎签订一份协议:阿里将以76亿美元回购雅虎手中20%阿里股份。并且,阿里巴巴集团有权在IPO之际回购雅虎持有的剩余股份中的50%。

阿里今年赴美IPO,按照协议,完成合格的IPO,回购约定即可生效。对阿里来说,完成协议要求的“合格IPO”,并不难。但在经过支付宝事件以及港交所退市之后,阿里即使在美上市,投资人、股东等的疑虑并就此打住。要建立对一个人信任,需要做很多努力,而摧毁一个人的信任,有时只需要一个动作。阿里的诚信问题,恐怕已经成为永远抹不掉朱砂痣。如果一旦上市成功,雅虎能否配合,是否还会面临法律诉讼问题。上市后,如果发生侵害小股东权益之举,阿里恐怕也将诉讼缠身,难以像之前那样轻易脱身。

关联关系网成的上市“拦路虎”

阿里称为国内BAT巨头之一,很大一部分原因得益于其错综复杂、系统庞大的阿里关联公司。根据阿里的会计资料显示,阿里内部的子公司体系分为9大体系:集团国内公司、集团海外公司、B2B国内公司、B2B海外公司、阿里云、阿里金融、淘宝、支付宝、雅虎,每个体系都下属8-50家不等的国内外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其中,淘宝体系下,子公司数量达到18个左右,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便在其中等。

各个关联公司之间又存在关联交易隐患还是拿这里和支付宝说事。阿里和支付宝之间无法完全分清你我。卖家给阿里佣金,阿里向支付宝付手续费,两家存在密切的数据和业务往来。控制人可以按照需要控制阿里的业务输入、输出,必要时还可进行腾挪、转移。

在各子公司中,几乎重要业务线,创始人马云阿里都布局了大量关联公司。马云可以随时不告知股东,对公司的业务或业绩进行调整。当年的支付宝事件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发生的。还有天猫、淘宝和阿里等的业务都高度相关,应当属于持续性关联交易。

美国存在以披露为主的市场机制,其风险披露制度的严格,是有目共睹的。根据有关规定,任何有损股东利益的因素都必须披露,包括关联交易风险,对关联交易的风险披露则需详细到为何给出这样的交易价格。剪不断,理还乱的阿里,此时选择赴美上市,可能需要面对比其他上市公司更严格的,关于关联交易的合规审批、披露要求,给阿里的上市之路,加了一只拦路虎。

阿里自身的业务漏洞太多,不管是“被逼”上市,还是什么原因,阿里匆忙间将自己置身于透明、公开的环境中,接受审度,要处理和面对的绊脚石绝不会比“合伙人制度”问题的突破简单多少。创造一个美国乃至全球科技公司最大规模的IPO案例,阿里仍然任重道远。

 

(作者为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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