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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逆袭”银行 “示好”资金托管

   时间:2014-04-29 10:08:18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忽如一夜春风来。

随着主管机构和监管方向的明确,横在P2P借贷平台与商业银行中间那道“柏林墙”终于有了松动的迹象,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开始对P2P借贷平台的资金托管业务抛出“绣球”。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中行、招行、交行、徽商、平安银行等分别与开鑫贷、人人贷、投哪网、有利网、红岭创投等P2P借贷平台签署了合作协议。

而从合作内容来看,商业银行与P2P借贷平台双方合作的范畴则逐步从早期的风险保证金托管扩展到全部借贷资金托管,从简单账户公示到全面托管服务和行业解决方案。

银行抛出“绣球”

2014年1月,全美市值排名第一的富国银行(Wells Fargo)向其拥有P2P借贷账户的员工发出一封邮件:今后请不要参与任何新的P2P投资或贷款。如果可能的话,在不遭受损失或贷款已经还清的前提下请尽快退出现有的投资。

一纸禁令背后是商业银行与P2P借贷平台日益凸显的紧张关系。富国银行的“道德管理员”作出结论称:“以营利为目的的P2P借贷是一种构成利益冲突的复杂行为”。但很快在两个月后,富国银行便取消了这个备受争议的禁令。

而在我国,很长一段时间里,由于P2P借贷行业处于无人监管的“灰色地带”,商业银行对于P2P借贷平台都唯恐避之不及。2011年,银监会还通过风险提示的方式,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务必建立与P2P借贷平台之间的“防火墙”。

但今年以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监管思路和分工的明确,传统金融业与互联网金融机构之间的紧张关系也开始缓和。

今年4月中旬,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出席博鳌亚洲论坛时表示,为了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规范和监管,国务院决定由银监会牵头来承担对P2P监管的研究。

而今年3月,深圳市政府发布的《关于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到,完善互联网金融服务支持体系。支持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和金融租赁等机构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合作,探索开展第三方资金托管、质押融资贷款等业务。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1月,招行上海分行与人人贷签署风险备用金托管协议;3月,交行深圳分行与投哪网签订资金监管协议;4月,平安银行与红岭创投签订全面金融服务协议。

事实上,在此之前已经有开鑫贷、有利网等与银行合作的先例。但值得注意的是,商业银行与P2P借贷平台双方合作的范畴已经发生了变化,逐步从风险保证金扩展到全部借贷资金,从简单账户公示到全面托管服务和行业解决方案。

零壹财经CEO柏亮表示,P2P借贷的快速生长,在全球范围内都改变了银行业对它的看法。例如,西太平洋银行旗下的风险投资公司投资了500万美元给澳大利亚P2P平台Societyone,巴克莱银行直接投资南非P2P平台Rainfin并获得49%股权。

柏亮认为,P2P借贷平台的核心业务是为借贷提供服务,与银行采用的是不同的商业模式。在创造新的商业模式时,银行其实可以参与其中,而不是拒之门外。事实上,国内P2P借贷创新中,银行同样有商业机会。

“例如,Lending Club(美国第一大P2P借贷平台)的业务链条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向借款人放贷的环节——是由银行(WebBank)完成的,WebBank把资金出借给指定的借款人,将对应的债权卖给Lending Club,Lending Club再出售给投资人,Lending Club向WebBank支付服务费。”柏亮称。

银行意欲为何

P2P资金托管业务一下子变成了银行眼中的香饽饽,除了主管机构和监管方向的明确外,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这是因为P2P行业发展迅速、平台资金体量提升,银行做资金托管业务有利可图的结果。

但是,对于一笔托管规模动辄过亿的商业银行而言,真的觊觎P2P借贷平台那为数不多的托管费,还有所谓的沉淀存款么?

事实上,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在江苏开鑫贷的案例中,与之合作的江苏银行和中国银行就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而且每个项目基本当天就可以募集齐资金,然后划拨给借款人。

并且,多家与银行展开资金托管业务合作的P2P借贷平台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要对接P2P借贷平台,银行还要对IT系统、合规条款、业务流程做重新改造,投入的成本和时间并不少。

“双方的系统对接就花了半年时间,仅业务手册就是厚厚的一大本。”开鑫贷副总经理周治翰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银行对风险与合规的把控还是非常严格的,所有交易的细节都有明确规定。例如,对账时间,包括营业时间也需要跟银行配合。

据了解,刚刚公布与投哪网和红岭创投合作的交行深圳分行、平安银行仍处于筹备阶段,预计6月才能实现对接,其主要原因也在于要耗费时间对托管系统和业务流程进行改造。

投哪网负责人吴显勇介绍,P2P借贷平台的交易具有小额、高频的特点,与其他的银行托管业务相比,交易操作更为频繁,对时效性的要求也比较高。再加上需要人工配合,例如下达转账指令需要接收标的合同的传真或者扫描件等。所以,银行需要一定的时间重新开发系统和流程。

没有诱人的托管费和沉淀资金,甚至在行业风险高发的当下,不少商业银行还要承担一定的声誉风险,银行争抢P2P资金托管究竟在图什么?从本报记者采访来看,围绕P2P借贷平台的客户和数据、潜在的开卡量和活期存款都是重要的原因。

“从投资端来说,银行有了客户信息完全可以向他们推销适合的银行理财产品和资产配置服务。而在融资端,掌握了借款人的资金需求规模、每月还款情况,银行也可以直接提供融资服务了。”一位P2P借贷平台负责人表示。

从目前已经与银行正式开展资金托管业务的P2P借贷平台来看,人人贷只开始了风险保证金托管,并未涉及整个账户体系的资金托管,所以还未涉及客户信息共享的问题。

而有利网则并不要求投资人在徽商银行开设个人账户,所以理论上银行只能看到用户的基本信息。相比之下,开鑫贷则较为特殊,该平台要求投资人、借款人必须开设合作银行的个人账户,这也意味着它与银行共享了所有的客户资源和数据。

对此,周治翰表示,要求用户在合作银行开设个人账户的主要原因是从操作的安全和效率角度考量,而银行与P2P平台的定位和受众有较大差异,P2P借贷平台如果可以保持规范和特色,并不用担心被银行抢走客户。

上述P2P借贷平台负责人表示,该平台目前正与多家银行洽谈合作,如果银行要求一定要开设个人账户,这不但共享了客户信息,还将给银行带来不小的开卡量,以及投资资金和返还资金带来的活期存款,这都是银行十分看重的潜在效应。

政策障碍待解

从实际效果来看,资金托管对于银行和P2P平台来说是一件双赢的事。银行的托管对于P2P平台而言,是提供公信力的刚需,也远离了“自建资金池”的红线。银行则可以通过托管功能来获得服务费用,增加客户黏性,加快自身转型。

但从操作层面而言,P2P资金托管业务中存在的政策障碍和行业风险仍令不少银行望而却步。而从已经与P2P借贷平台开展合作的银行来看,各家的合作方式和细则也存在较大的差异。

以人人贷与招行的合作为例,人人贷仅做了风险备用金的资金托管而非全部借贷资金。招行上海分行仅提供托管报告,并不会对资金划转和可能的归属权争议负责。

招行在其公布的托管报告中注明:“我行仅针对风险准备金专户资金的实际进出情况出具本托管报告,我行不承担资金来源及投资安全的审核责任,贵公司与基础业务相对对方产生的经济纠纷由贵公司自行协商解决,我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某股份行资金托管部人士表示,尽管现在P2P监管已经明确归属银监会,但毕竟监管条例还未出台,很多情况都还不规范。再加上,去年以来出现问题的P2P平台日益增多,银行对于这块业务还是比较谨慎。

此外,从投哪网公布的信息来看,该平台将在交行开立人民币对公结算账户,作为平台运营资金监管专户。并且,交行在托管资金之余,还提供资金定向支付管理功能,而交行则将账户与平台隔离,投哪网不能以转账和支付的方式随意移动托管账户内资金。

上述某股份行资金托管部人士介绍,资金托管业务中,资金的划拨、流向和规模等都有严格的要求。以公司账户转私人账户的代发工资为例,这需要有整套协议,公司员工的卡号也均存在系统里。否则频繁的公转私涉嫌套现,这是违规的。而现在P2P借贷平台的情况比较特殊,它是对不特定的个人,分散、高频地做公转私。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第40条规定,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而《办法》的第42条则规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款项的,银行应按第40条、第41条规定认真审查付款依据或收款依据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按会计档案保管。

 

据了解,已经与银行开展资金托管业务多时的开鑫贷则是走了“私对私”的渠道,投资人与借款人均在合作银行开设了个人账户,而公司则在银行设立了一个专用账户,不能支付和取现,只能按照指令做资金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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