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旗下自媒体矩阵:

广州发力互联网金融 业内称奖励门槛过高

   时间:2014-06-11 11:48:30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近日,广州市政府出台《广州市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向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进行意见征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获得的《广州市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试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中看到,在广州落户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将得到落户、租赁办公用房、业务创新、提供融资服务以及人才引入等方面的奖励补贴。

不过,有业内人士表示,年缴纳企业所得税500万元的奖励门槛,对草创未久的互联网金融行业来说太高。

业内建议降低奖励门槛

根据《征求意见稿》,落户广州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广州缴纳所得税年度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参照 《关于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法人金融机构待遇享受相关政策。

获得落户奖励的最低注册资本标准是2000万元,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上,可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注册资本20亿元及以上的,可获得最高一次性奖励1200万元。

据记者了解,参加这次意见征集的网贷平台有两家,一家是PPmoney(原名万惠投融),一家是盛融在线。

PPmoney(原名万惠投融)总经理胡新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现在互联网金融行业仍在起步阶段,体量上和传统金融不在同一水平,把对传统金融机构的盈利要求转移到互联网金融企业身上,这个要求不太合理。而年缴企业所得税500万元,目前很少P2P平台能达到这个要求,建议降低奖励门槛。”

一位P2P行业的研究员告诉记者,目前P2P行业是按一般工商企业纳税。如果按一般工商企业税率(25%),缴纳500万元所得税,利润至少在2000万元。目前P2P平台收费一般在交易额的2%~6%,以中间数4%计算,P2P平台年交易额至少5亿元才能拿到落户奖励,这个体量的P2P平台在广州地区并不多见。

完善方案可借鉴此前经验

胡新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虽然《征求意见稿》还有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但可以肯定的是,其对行业有很好的激励作用。“北京、上海、深圳已有了相关的支持政策,广州有后发优势,可以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和教训,有机会使方案更加完善和全面、更贴近行业的实际需求。”

胡新认为在征求意见后,《试行办法》可以更贴近行业需求,他提出如下五个建议。第一是允许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工商登记的营业范围和企业名称中,加入“互联网金融”或者“互联网金融服务”这样的字眼。第二是信息管理局也要给予一定的支持,并加强和行业的配合沟通,比如P2P平台去办ICP许可证的时候,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另外,建议信息管理局借助互联网金融协会的力量来进行审核,由互联网金融协会来给出推荐意见。

第三是希望公安部门也能够给予足够重视。互联网金融企业经手大量资金信息,但网监部门并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注,比如P2P平台遭遇黑客攻击,报案后网监部门只是当作一般网站受攻击处理,与P2P平台的业务性质很不相符。

第四是希望促进行业协会、行业研究院等软性监管部门和学术部门的发展,加强软性监管和行业指导。第五是成立国有的投资基金,对互联网金融行业输入国有资金。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全站最新
热门内容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开放转载  |  滚动资讯  |  English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