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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苏醒:为什么明星选择跨界与潮流电商合作

   时间:2014-06-18 10:29:59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业内一直开玩笑说,互联网是娱乐圈。近几年,还真有不少娱乐圈的人真的来互联网搅局了!

姚明投资音乐网站巨鲸网,但现状并不乐观;陈冠希则跟潮流电商YOHO!有货合作潮流服饰,一年在电商的销售额可达千万元;与互联网结合最深的莫过于胡海泉,他不仅大力推动互联网音乐版权事业,还跨界投资了不少科技项目,谈及创投,俨然已是一个有五六年投资经验的商人。

网易科技近期在苏醒自营的酒吧里采访了这位曾经的《快乐男声》亚军,看看他自己创业公司后,如何与潮流电商YOHO!有货形成跨界合作,借助互联网的力量打造自己的潮流服饰品牌。

网易科技:明星做跨界的很多,潮流品牌是很多人的选择之一,比如艾薇儿、陈冠希等等,那么你为什么选择跟YOHO!有货?

苏醒:此前了解了一些做潮流品牌的平台,也参考了YOHO!有货此前跟明星的一些成功的合作案例,比如陈冠希等,认为他们在平台和(产业链)资源上有能力帮助我们一起打造潮流品牌。

另外,YOHO!有货做为一家分众电商,用户群体非常明确,就是追求潮流的年轻人。所以,跟他们合作有助于符合潮流用户需求。

此外,我从以前的公司出来,摆脱了很多形象上的束缚,打造了现在这种嘻哈、前卫的形象和风格。除了是一个音乐迷,我还是一个足球迷、篮球迷,而这些和时尚都是分不开的,这些综合的因素让YOHO!觉得我适合潮流品牌。

网易科技:你们之间的合作模式是什么样的?

苏醒:我从之前的经纪公司离开后,创业做了现在的公司。这次是公司创立了一个潮流品牌与潮流电商合作,我负责品牌、设计,YOHO!有货负责加工、销售和宣传等等。

在分成方面,由于合同里有保密协议不能说,但大家是差不多的,我觉得公平合理。

网易科技:为什么选择一家电商平台来合作,而不是杂志或者其他渠道?

苏醒:因为电商是趋势,新媒体、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都是趋势,所以我们选择了是在电商销售而不是实体店。而且YOHO!旗下也有两本潮流杂志《YOHO!潮流志》和《YOHO!女生志》。

包括我在音乐方面也会选择跟互联网结合,6月底7月初会选择做一个“线上演唱会”,连演唱会这样的“live show”我都会选择去在线上去试验和尝试,包括后续音乐在互联网上的授权等。

可以说,现在是全面的业务都跟互联网去结合,包括之前和一款游戏合作打造了一首音乐主题曲。

网易科技:刚才你提到了“线上演唱会”,之前虾米音乐等也做过类似的一些活动,那么你如何看待这种方式?是否也有一些弊端在里面?

苏醒:我认为这种方式对消费者来说很直观,可以打破平台的限制去感受现场音乐的魅力。但对于行业来说,还是应该找到一种盈利模式,因为如果(收费)门槛太高的话,用户就没必要在电脑上看。

另外,还应该存在一种标准,去规范这种演唱会的收费模式。比如看付费的现场直播就会有互动、抽奖等环节,但等两三天后看免费的录播则不能与明星互动。相信这些在多次的尝试之后,就会有答案。但这一定是一个好的开始。

据YOHO!有货总裁钮从笑表示,现在的主要三个发力方向:1.移动客户端2、明星潮牌3、扩充品类,特别是女装品类。“明星潮牌主要是引领潮流的作用,陈冠希的品牌在YOHO!有货上的销售最好,一年的销售额可以达到千万元;而YOHO!有货对苏醒的品牌合作,也预计一年将达到百万元级别的销售额。”

YOHO!有货今年发力移动客户端,活跃用户有四五十万,现在移动客户端销售占比已达到整体销售的30%。钮丛笑表示,本来预期移动端年终的销售占比要达到50%,但现在增长非常迅速,应该会超过这个预期。

另外,对于移动客户端的运营,钮丛笑称,多APP矩阵式的运营是其总结的经验。每个App都只解决用户的一个痛点,用矩阵式的来满足用户的所有需求。目前,YOHO!旗下已经有show,yoho!有货等7款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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