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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股乐视素颜照 去年净利增42%卸妆后降低10%

   时间:2015-06-16 14:47:08 来源:TechWeb 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乐视去年将花儿影视以及乐视新媒体纳入上市资产时,当时看上去只是两笔普通收购,其实是为乐视2014年报“浓妆上镜”、“光彩照人”埋下伏笔。2015年3月31日,乐视发布了让A股股民“咂嘴”的年报,百页文件正文开头部分赫然写着“营收增长188%、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42.75%至3.64亿元”。

2015年4月2日,以当日收盘价计算的乐视市值为777亿元,一个多月后的5月13日,这一数据变为1526亿元,40多天里市值增长了将近1倍——尽显“牛股”本色。

毫无疑问,年报中的“营收同比增长188%、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东净利同比增42.75%至3.64亿元”利好数据,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乐视股价此后的持续高涨,或者,至少没有成为市值翻倍的绊脚石。

但事实上,乐视2014年实际状况并没有“营收增188%、净利增42.75%”那么利好,这从年报开头部分出现的一组异常数据中就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乐视年报第7页显示(如图1),2014年全年“运营利润”同比降低79.78%,2014年全年“利润总额”同比下降70.41%,而2014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却同比增长42.75%。

图1:乐视2014年全年主要业绩数据(图片来自乐视年报第7页)

在正常情况下,上述三项与“利润”相关的数据,应该是全部同比增长或全部同比减少的同向变动,而乐视却出现了“运营利润”和“利润总额”同比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东净利润”同比增加的异常现象。

而出现上述异常现象的原因是,乐视年报中“利润总额”和“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两项指标所代表的盈亏状况并非是对同一主体的描述。

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顾名思义,代表的是深交所上市主体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在2014年的损益情况。

而乐视年报中的“利润总额”,代表的是深交所上市主体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主体旗下子公司群以及上市主体投资的公司群——即三个主体——的全部股东在2014年的整体损益情况。

举例来说,图2是一个简易的乐视系架构图,其中,贾跃亭和股东A持有上市主体乐视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上市主体持有乐视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持有乐视非全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60%股权,独立股东B持有乐视非全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40%股权。

在图2的乐视系架构中,乐视100%控股的子公司2014年创造的全部利润或者遭遇的全部亏损都归上市主体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同时进一步全部归贾跃亭和股东A所有。

图2:乐视系简易结构图

而乐视非全资子公司和乐视参股公司2014年创造的全部利润或遭遇的全部亏损中的60%归上市主体所有——同时进一步归贾跃亭和股东A所有,其余40%归股东B所有。

由图2可进一步说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东的利润或亏损”、“非控制性股东损益”(non-controlling interest)、损益总额”三项数据指标:

——乐视上市主体2014年自身业务创造的利润或亏损,加上乐视全资子公司2014年全部利润和亏损,再加上乐视非全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2014年利润或亏损的60%,就构成了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东的利润或亏损”(以下简称归属于上市主体的损益)。

——乐视非全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2014年利润或亏损的40%,即图2中归属于股东B的利润和亏损则构成2014年“非控制性股东损益”(non-controlling interest),又称“少数股东损益”。

——上市公司2014年自身业务创造的利润或亏损,加上乐视全资子公司2014年全部利润和亏损,再加上乐视非全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2014年全部利润或亏损,就构成了2014年“利润总额或亏损总额”(以下简称损益总额)。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三项数据存在着“损益总额=归属于上市主体的损益+非控制性股东损益”这样一个恒等关系(以下简称恒等式)。

再回到到乐视年报上(如图1所示),乐视2014年全年“利润总额”72,899,104.84元同比下降70.41%,是指乐视上市主体、乐视全资子公司、乐视非全资子公司和乐视投资的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系)在2014年的整体盈利较2013年下降了70.41%,即乐视系整体盈利较2013年下降70.41%。

乐视系2014年整体盈利较2013年下降在年报中得到了部分体现。

比如,乐视年报第24页(如图3)显示,与乐视上市主体关联的9家主要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中,仅有2家在2014年实现了盈利,其余7家均遭受了或大或小的亏损。

 

图3:乐视上市主体关联的9家主要子公司和参股公司2014年盈亏情况

两家盈利的子公司是乐视新媒体文化(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新媒体)和东阳市花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儿影视),它们在2014年分别盈利近3500万元和超1亿元。

有意思的是,乐视是在2014年才将上述两家子公司100%的资产纳入上市主体。

乐视2014年4月份初宣布了完成对上述两家公司分别95%股权和100%股权的收购。即在2013年时,乐视上市主体仅相应持有上述两家盈利公司5%和0%的股权。

这意味着,假设,乐视上市主体没有在2014年完成对上述两个公司的股权收购,后二者在2014年创造的1.35亿元的净利润将基本全部不归上市主体所有。

这将使图1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从现在的3.64亿减少至2.29亿元,同时乐视2014年让股民咂嘴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42.75%”成绩单将变为“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同比降低10.2%”。

如果乐视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真的是同比降低10.2%,不知它还能不能在今年4月至5月间的A股市场“尽显牛股本色”。

当然,从事后分析层面来看,乐视做出那两笔收购的最初意图也有可能仅仅是单纯的投资行为,这对于一家对投资者——甚至股民——负责任的上市公司来说,实属正常之举。

不过,从未来预测层面来看,如果乐视系未来经营状况没有改善,在A股市场备受追捧的乐视想要持续交出一份体面的财报,可能会一直走收购盈利增产和增资赢利突出子公司的道路。

上述乐视上市主体通过收购花儿影视和乐视新媒体让年报“浓妆上镜”、“光彩照人”的方式,让人不禁联想到金庸武侠小说《倚天屠龙记》里绝世神功“乾坤大挪移”。

只不过,乐视只练就了神功的第一重——财富转移,还没练习第二重——亏损转移。

具体来说,再回到图2展示的乐视系简易结构图上,股东B向乐视上市主体转让乐视新媒体95%股权的行为,相当于乐视上市主体主动减少了“恒等式”(盈利总额=归属于上市主体的盈利+非控制性股东盈利)左边的“非控制性股东盈利”额,在“恒等式”右边的“盈利总额”既定的情况下,达到了增大右边“归属于上市主体的盈利”额的目的。

上述行为可视作乐视将财富从“非控制性股东”手中转移到上市主体股东手中,这是“乾坤大挪移式”的财富转移。

具体到实际操作中,就是一家公司可以在主业亏损时,投资、收购盈利能力强的第三方公司,或者增加在盈利能力强的非全资子公司中的股权比例,可以达到最终财报中出现整体盈利的目的。

这“乾坤大挪移”式的财富转移实属常规、体面的操作。它就像是,在整容日益流行,愤青吐槽“看脸的时代”,一家上市企业想要受股民追捧,除了要“基本面”棒,或者一旦“基本面”不够棒,必须得学会投资理财,就像美人气色不佳时也不想素颜上镜一样。

然而,“乾坤大挪移”还可以反向操作,即将亏损转移,这也就是“乾坤大挪移式”亏损转移。

具体来说,当一家上市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发生巨额亏损时,可以通过减持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达到减少上市主体亏损的目的,即增大“恒等式”(亏损总额=归属于上市主体的亏损+非控制性股东盈利)左边“非控制性股东亏损”额——实现将亏损向“非控制性股东”转移。

不过,上市公司主体将亏损向“非控制性股东”转移,实现起来有一个难度,即任何理性的投资人都不会增持一家预期大亏的公司,说白了就是,上市主体在卖预期大亏的子公司股权时会有卖不出去的可能。

因此,“乾坤大挪移式”亏损转移实现起来有些特定条件,比如上市主体公司股价涨势强劲,以及预期大亏子公司的直接持股股东同时是上市主体公司的高管等。

当预期大亏的子公司的直接持股股东同时是上市主体公司的高管时,上市主体公司可以和这个高管达成协议,让后者在明知子公司要大亏的时候增持子公司股份,来增加自身亏损,同时减少上市主体的亏损,达到帮上市主体“粉饰”财报的目的。

这样一来,上市公司主体涨势强劲的股价便不会因为财报不体面而受阻。

同时,为了弥补高管的损失,上市主体授予该高管一定数量的上市主体公司的股权(或者该高管本就持有大量上市主体公司的股权),并允许他在未来乘着上市主体公司飙升的股价在高点套现,套现获利额度等于,甚至大于高管当初为上市主体抗下的亏损额度。

最终,上市主体和当初抗下亏损的高管均能受益,唯独,股民被骗了。

“乾坤大挪移式”前半重的财富转移是常规的、体面的操作,后半重的亏损转移则有不体面、欺瞒股民的“炒股”之嫌了。当然,乐视是没有练习后半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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