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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拼车不属运营 嘀嗒拼车再迎利好

   时间:2015-11-09 12:06:14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出租车改革方案征求意见已正式结束,在11月7日举办的交通运输部座谈会上,21位专家对于有关“专车”与“营运”之间的关系献计。从大家意见来看,顺路拼车受到与会者的一致力挺,包括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许文强在内,均认为不以盈利为目的合乘不在管理办法调整的范畴之内。在正式改革方案出台之前,为拼车行业的未来发展扫清政策疑虑,带来利好。

对于民间曾经有“新办法将限制顺风车发展”的担心,如今看来已经没有必要。对于中国互联网拼车行业来说,新办法的出台,有望成为帮助业界洗牌、清除专车模式运营“伪拼车”的一把利器,助推行业的健康发展。而不以盈利为目的,带来共享经济体验的拼车平台,发展之路将更为顺畅。

从拼车平台的运营机制上看,通常会通过了多种产品设置来保障车主的“纯洁性”,避免盈利性车主加入。首先是预设路线的设置,以顺路为原则匹配车主和乘车人,这就规避了运营性车主随时随地搭乘用户,更为固定的路线、以有车上班族资源分享解决无车上班族的早晚高峰出行难题;其次是在价格上,拼车价格约是至出租车价格的一半,更低的价格确保车主是以费用分摊为导向,而无法实现盈利目的;

此次交通部座谈会上,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于文豪就认为,判断一辆车是否在从事运输服务应该有几个标准,首先看服务提供者是否以运输服务作为职业。而拼车平台的产品机制,将职业车主挡在了门外,通过利益诱导,从根源上拒绝了车主从事交通运输服务的可能,而将拼车变成了一种社会公益行为。

近期嘀嗒拼车上线的“1+1多人拼车”,更是进一步践行出共享经济模式,车主出行一次可接两单顺路乘客,每名乘客的车费都低至7折,让一辆车的资源发挥出更大作用,在不增加道路运力的情况下满足更多交通需求。从车主与乘客的关系看,嘀嗒拼车并非消费者和服务者的关系,而是一种“半熟人”的社交行为。

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运输研究所主任程世东提出,判断是否营运是对运输服务行为评价的,而不是评价提供服务的主体,“驾驶员不管是专职还是兼职,其提供的运输服务是以营利为目的的,那就应该是营运性质的,因此作为服务相关的要素——车辆、驾驶员等就应该纳入行业的管理”。

“私人小客车顺路拼车的分享模式,我们定义为合乘,它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属于运营范畴。”许文强明确表示,本次征求意见的管理办法,调整的范围是营运性质、以营利为目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而此次改革的重点,更多聚焦于新增“专车”与传统出租车的融合发展之上,也就是说,嘀嗒拼车这样的拼车平台将得到不设限的巨大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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