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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广告人解读互联网“广告”:监督与沟通并重

   时间:2016-03-08 13:43:02 来源:ITbear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目前社会上对互联网下的营销技术发展仍存在不少误解,这也说明了互联网广告需要更多关注、更多监管和社会沟通。误解需要“专业”化解,专业的知识、专业的人才和专业的见解。笔者作为专业广告人,谈一下自己的认识。

互联网网络广告发布者不加限制地跟踪Cookie进行所谓“精准”广告,涉嫌侵犯公民隐私吗?

cookie技术作为当前互联网领域普遍采用的一种信息技术,主要目的在于帮助网站记忆用户之前可能进行的操作,是完全匿名信息的收集、利用。而搜索引擎、互联网营销公司则通过大数据算法判断用户特征、喜好,从而进行广告、服务的推送,达到“精准”效果。目前,国际上的Cookie的使用都是一样的,无论是谷歌、百度这样的互联网巨头,还是如品友互动、传漾、易传媒等RTB广告服务商都基于此技术,目前这类互联网广告正在迅速崛起,并被宝洁等世界级企业广泛采购使用。如果禁止跟踪Cookie,无异是把互联网广告退逼到傻瓜式投放的原始状态。

有个国内宣判的案例可以给大家科普,“cookie技术与隐私权纠纷第一案”——百度网讯科技公司与朱烨隐私权纠纷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作出终审判决,认定“百度网讯公司的个性化推荐行为不构成侵犯朱烨的隐私权。

不过,社会的担忧也不无道理,互联网广告本身的技术属于“黑箱”状态。因此,相关企业应加强和外界沟通,为用户和社会各界建立起有效监督平台,才至于引发隐私泄露等恐慌性心理。

互联网虚假广告泛滥成灾,严重侵害每个公民的权益,这个责任究竟谁来背?

我们都清楚,互联网虚假广告泛滥更多是“不法企业”的故意钻空,而非互联网公司的主观意愿导致。这就涉及到“互联网广告”这个特色新兴领域的监管方式问题。显然,传统广告而互联网广告有不同的逻辑。比如央视,其一年的广告片子审核量很低,数量为千个级别,而互联网广告的数量巨大,导致了其审核方式也不一样。以某搜索引擎服务商为例,其广告主每日向推广系统发送的推广物料量达到4500万次,物料存量已经积累到30.4亿,每小时约有近25%的广告主更新物料。因此,行业内的互联网广告多数采用:事前审核广告主身份、签署符合广告监管的约束合同、用技术规避违法广告上线、发现问题再及时下架。

对此,法律专家,中国政法大学特约研究员、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的建议颇具建设性。他认为,搜索引擎服务商面对的是海量客户、海量信息,客观上难以做到人工核对广告内容。因此,对于“互联网+”时代下的广告审核模式,确有必要考虑采取政府目前正在大力倡导的负面清单方法,由工商等主管部门明确列出禁用词汇并定期更新,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按此词汇进行事前技术过滤。各个互联网广告发布网站亦应该设立投诉平台,对于技术上难以控制的漏网之鱼,采取“通知+删除”的方式处理。当被侵权人投诉至平台,对于可以及时断开侵权链接或删除广告虚假内容,并及时向投诉人披露广告主信息的,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可以适当减轻或免除承担法律责任。对于明知或应知网站内存在虚假、违法广告,但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的,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笔者认为,解决这一问题,工商等主管部门应明确列出并定期更新禁用词汇,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按照这一标准进行技术过滤。互联网广告经营者更应该加强对广告内容的审查,并引入投诉举报机制。一同营造良好的互联网广告环境。

事实上,互联网广告经营者早已意识到了互联网广告所存在的问题。以百度为例,已经建立起了打击虚假广告的审核机制和技术处理手段,通过“百度信誉V体系”来决定企业是否有资格在百度进行推广,根据每个行业的审核机制不同,要求提供企业背景资料和相关证件,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影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手持身份证的肖像照片等等。除此之外,百度还接入了政府方面的第三方数据,通过接入工商信息数据、全国个人身份信息数据等相关部门数据,借助人工审查,对企业进行全网的信用建模,并进行动态监控,让每个企业的信用高低在网络上透明化。

公开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已经屏蔽了3.8亿条虚假有害链接,处理超过1亿个违规站点,在2014至2015年两年时间里拒绝了5亿条推广信息。而这些和百度推广严格的审核机制不无关系。

社会舆论聚焦互联网广告不是坏事,这是对飞速发展的互联网广告公司及从业者一针镇定剂,让企业更加注重网民权益、注重自身机制的净化能力,让互联网广告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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