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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平台的“价值”与“洗牌”

   时间:2016-09-30 11:47:15 来源:中国信息产业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有数据表明,2015年中国在线直播平台数量接近200家,其中网络直播的市场规模约为90亿元,网络直播平台用户数量已经达到2亿。其中,知名直播平台的投资额2013年约为1.7亿元,2014年约为7.9亿元,而2015年增长到了23.7亿元,年均增长率在300%左右。2016年更被称为网络直播元年,其最具特色的“网红直播”在互联网行业掀起了一阵旋风,直播平台如雨后春笋般疯狂涌现。

究竟,“网红直播”有什么内容?意义何在?能让人学到什么?价值在哪里?他们的明天又会怎样?

刚接触“网红直播”时,按照惯有思维,笔者是带着审视的目光,并对大多数直播内容嗤之以鼻,表示无法理喻。但为何如此多“无厘头”的直播能如此火爆,吸粉数上百万,并长期占据人们的视线焦点。是笔者思维跟不上时代?还是时代放弃了底线?沉下心来,静心思考,终有所获。

其一,Facebook的直播。据悉最初扎克伯格为了保证直播的质量和内容,首先开通的是媒体人以及某些专家的直播秀,但播出效果一般,不温不火。突然有一天,有一个西瓜箍皮筋的活动引爆了Facebook的直播。两个男孩穿着白大褂,拿来一个西瓜,在上面箍皮筋,全程45分钟,直到西瓜爆炸,就这么一个简单的直播吸引了80万人同时在线观看。这事有意思吗?有意义吗?能让人们学到什么东西吗?没有!但是,它却满足了人们“起哄”的心理,吸引了第一批流量;它还满足了人们“凑热闹”的心理,从众心理让热点内容通过社交媒体迅速聚集人群。一方面热点本身造就了第一层内容,另一方面对于热点本身的围观和讨论等“凑热闹”行为构成了第二层内容。

其二,2009年挪威电视台做过这样一个直播,全程只有车窗外的风景和车内乘客活动,很少互动,却获得了全国20%的收视率。为什么?它一方面满足了用户现场感,即使宅在家里也可以和直播者一起旅行;另一方面,它满足了用户的社交参与感,“直播火车开到我们这了,我要拍照发朋友圈”。这与近日北京时装周的网红直播有异曲同工之妙,很多人无法到现场观看,更多的人不可能看到后台的化妆与调试,网红直播做到了,她带你直击“时装周”背后的故事。

其三,有一个笔者最初完全无法理解的案例,即直播某网红睡觉却引发了30万人围观和讨论。按照一般思维“无聊”之类的评价会瞬间跃然脑海,但现实并非如此,为什么?因为它满足了用户对反常事物的关注,同时和30万人一起围观讨论的凑热闹心理:这睡姿好不好?她在梦里想什么?……这些围观用户讨论所形成的内容(弹幕)才最吸引人。同理,其实在传统媒体中也有类似的现象:电视出现黑场或彩条时,是最没有内容的,但“收视率”却飙升;报纸出现整版天窗,才会引起媒体界的轩然大波,讨论背后隐藏的故事。这说明,观众对反常现象的关注心理一直都存在,只是互联网为这种心理提供了更大的平台,同时由反常心理引发的用户创造内容具有更大吸引力。

但是,但是!

直播平台尽管火爆如斯,但你能否清晰地说出每一家的定位和特点?不能!如今的直播平台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更形象的比喻是如今的直播平台更像当年“千团大战”时期的团购平台)。大多数平台停留在看人看脸的秀场模式,这种模式虽然门槛低、吸金容易,但对于那些想要打发无聊时间的人来说,听A唠嗑和听B唠嗑没什么大的区别。内容属性上的单一、贫瘠无法构成平台的核心竞争力。为了吸引流量,一些直播平台间歇性地拉拢明星来做直播,但靠单个名人带动人气的模式很难长久持续下去。“走秀场模式活着很容易,但想发展得好或者说突破这种模式很难,至少现在还没看到明确的方向,大家做的都是秀场的变种。”某直播平台的负责人曾如此说,游戏直播还可以沉淀少量优质内容,秀场几乎没有沉淀出内容的可能性。

那么,如何?

在直播浪潮中,当直播中的名人、网红,把他们背后聚集的无数粉丝和眼球转换成购买力的时候,就会衍生出“直播+电商”这种新的模式。今年上半年,淘宝、聚美优品、蘑菇街、show++等多家电商平台也上线了直播功能,形成了直播行业的三足鼎立的局面——游戏电竞直播、视频直播、电商平台直播。而电商平台中,用户的诉求是购物,因此在直播中的主播与粉丝之间,拥有天然的信任和依赖感,相比游戏和视频直播模式,直播+电商的变现行为更加流畅。直播+电商,通过网红主播在直播中推荐一些商品,寻找发掘一些潜在的消费者。让观看者一边看直播一边买东西,解决了电商用户购物中的痛点,提高了购物的转化率。而游戏、视频直播还停留在简单的广告变现和打赏模式,这种模式可以存活,但并不会活得更加风光,也许植入广告会成为下一步的发展方向。

今天,现在!

按照自然淘汰法则,在没有外力干涉的情况下,一些平台会自生自灭,一些平台会合并整合,但无论如何,这个过程并不会在很短时间内完成。政策的出台,也许会加速直播平台的整合速度和力度。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开展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应具有相应资质;机构及个人,需要持证进行直播服务;开展网络直播服务的单位,在进行直播前需备案;同时对直播内容进行要求。笔者从广电总局官网了解到,截至今年5月31日,总局共颁发588张许可证。这些持证机构大多为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大型视频网站等。在直播领域,目前优酷土豆、爱奇艺、乐视等综合性网络视频平台与旗下直播平台分别共用同一个《许可证》。在专业直播平台中,只有少数具备《许可证》,“持证上岗”要求的影响不容小觑,直播行业俨然已经站在了“十字路口”,目前掌握“持证”优势的大型视频网站可能进入直播业务的高速增长期,而那些短期内拿不到《许可证》的直播平台也许将面临不得不关停或投靠他人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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