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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狗恶意劫持流量终审判决强制执行 专家称不履行或将追究刑事责任

   时间:2018-07-13 18:43:08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百度与搜狗之间的不正当竞争纠纷已由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并且已经产生法律效力,作为败诉方的搜狗应当及时依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如果搜狗拒不履行的话,百度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搜狗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的话,可能涉嫌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那么搜狗及其相关责任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针对搜狗拒不履行劫持百度流量一案最终判决结果一事,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律师朱茂林分析了搜狗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

2018年5月,百度诉搜狗恶意劫持流量案尘埃落定,二审终审维持原判,法院判决搜狗公司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其立即停止涉案侵权行为,在搜狗网首页连续二十四小时刊登致歉声明,公开为百度公司消除影响,并赔偿百度经济损失共计五十万元。

搜狗恶意劫持流量终审判决强制执行 专家称不履行或将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从终审判决生效迄今一个半月以来,搜狗拒不履行判决赔偿及道歉,且始终未停止恶意劫持行为。对此,百度已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法院已经受理。由于蔑视司法判决,搜狗CEO王小川很可能被列入法院失信人名单,成为“老赖”。

对于拒不履行的行为,搜狗用“技术”当做了挡箭牌,称需要时间。但据最高院的中国裁判文书网中的判决书显示,“技术”并不能成为搜狗劫持流量的理由。“无论被诉行为是否具有技术上或模式上的创新性均在所不论,故一审法院有关‘输入法与搜索引擎相结合的技术具有创新性’部分的认定与被诉行为正当性的判断无关,在本案中并无实质意义。”

作为互联网企业恶意劫持流量的典型案例,搜狗劫持流量议案引发了行业关注。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邓宏光教授评价指出,任何人都不能假借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名,行不正当竞争之实。其中,以可能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方式,搭他人的便车,销自己的产品,严重违反了公认的商业道德。

而就搜狗拒不履行法律判决的违法行为,朱茂林律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强制其执行,情节严重时,还可以追究当事企业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刑事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知名法律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宗玉也强调,对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藐视司法权威的行为,一旦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企业将会受到政府采购、招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等方面的限制,而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责任人,将会和自然人老赖一样,在乘坐火车、飞机、入住宾馆、购买不动产、旅游度假、子女就读等方面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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