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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临近 网络购物买家店家都要当心

   时间:2018-11-07 09:55:48 来源:新浪科技综合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距离一年一度的“双11”已越来越近,随着各种促销手段上线,很多人已提前开启了“买买买”的模式,但一些不法分子却趁机“浑水摸鱼”,骗取消费者和商家财物。11月6日,广州检察机关披露涉网络购物犯罪的3个套路,提醒大家在“买买买”或“卖卖卖”的同时要保持理智,不要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据统计,2016年以来,广州市检察机关共批捕“双11”期间涉网络购物犯罪案件66件184人,起诉96件189人。

刷单环节 想刷单反被诈骗18万

为了刺激消费,冲击销量,部分网店商家雇佣他人为店铺刷单,以此制造好评的假象。然而,一些使用刷单套路的商家,反而被犯罪分子“套路”了。广州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宗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以在电商平台上刷单赚取佣金的方式,引诱李某合作刷单,诈骗了李某“刷单”使用的本金及佣金共18万元。

广州检察机关披露,还有一些犯罪分子伪装成刷单手,利用黑客软件,采用虚假网络刷单交易的手段,骗取网店商家钱财。

广州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饶某某诈骗案中,饶某某在电脑上购买刷单网店商品,并在付款页面要求网店主远程控制其电脑自行付款。由于饶某某的电脑上事先安装有黑客钓鱼软件,电脑会将商家的网店付款页面自动替换成其支付宝充值页面,并增加充值倍率5倍或10倍。比如,商家在自己的网店上购物付款200元,实际上已转账1000元或2000元至饶某某的支付宝账号。通过这样的方式,饶某某诈骗该店主金额10万余元。

 购物环节 声称返款实际卷款潜逃

广州检察机关介绍,有的商家在“双11”期间通过各类虚假销售宣传,扩大消费者受众群体,以全额返现、消费返款、介绍返点等手法,骗取消费者购物款。

检察机关披露的一起相关案件中,网店主马某利用“双11”购物节的网络促销宣传时机,打出“免费跨境购物,资金共享,消费全返”的虚假广告,并对消费者承诺各消费级别的全额返款时限,对消费额1000元以下的买家均按时返款,并承诺介绍朋友进微信群消费的顾客以1%至1.5%的消费额进行奖励。在这样的宣传下,马某的微店微信群消费者数目迅速增长至1500余名,但等到首批大额消费款2个月返款期限即将结束时,马某把网店的全部商品下架,卷款潜逃。至案发时,其微店已获利834万余元。

  退货退款环节 掉包货物后要求退款

不少网络购物平台为鼓励交易和保障消费者验货权,出台了网购七天内无条件退货的规则,有的不法分子也打起了这一规则的主意。

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宗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在某网店购买了耳机等数码产品,收货后拆开包装将产品占为己有,再装入与原产品重量相等的杂物,发起退货申请,网店主收到货物包裹后没有拆包,只是看到包裹塑封膜完好就签收并退还货款。后商家将该货物转卖给新客户,直到新客户投诉“货不对板”,网店主才发现货物之前已被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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