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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异见的表达:多少罪恶假自由之名

   时间:2019-07-04 20:25:11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7月3日,2019百度AI开发者大会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本是开发者们的技术盛宴,然而却发生了一个令全场震惊的意外。在百度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兼CEO李彦宏演讲时,一位不明人士突然冲上舞台将一瓶矿泉水倒在他的身上。这毫无防备状况下显露了一个人的本能,舞台上的李彦宏自始至终表现的冷静很克制:他先是后退、然后有礼的斥责、紧接着抬起头对现场的观众说,“大家看到,在AI前进的道路上还是会有各种各样想不到事情会发生。但是我们前行的决心不会改变,我们坚信AI会改变每一个人的生活。”然后面带微笑继续开始演讲。

这件事很快便上了热搜,网友对于此事的态度大体分为两派。一派认为不论出于什么动机,在大会上对他人泼水,都是没有素质需要被谴责的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处罚。而另一派则认为泼水是合理的“异见表达”,没什么大不了。

那么问题来了,这次真的是“异见表达”吗?如果是,那么这样的表达方式就合理甚至合法吗?

人有表达的自由,我们也常常听说国内外有著名人物被扔鞋、扔鸡蛋的事件。很多人希望通过这样的行为去表达自己的异见,从而引起关注,解决问题。但事实上,任何自由都不是无边界的放飞。表达方式如果不合理甚至不合法,那么即便是合理的“异见”也很可能沦为“恶”的伙伴。

另一种情况,就是所谓的 “异见表达”,很有可能只是为了想红。那么,表达者出格博眼球的行径便丝毫不值得被原谅。据悉,疑似泼水的当事人微博在网络被曝光。在微博中,他以调侃的语气直播了赴京参会的泼水全过程,除了成功“吸睛”,并没有给公众传递一个立得住脚的观点意见。在我们不愿以恶意揣度他人的基础之上,也不得不谨慎地对其动机存疑,并对其出格的行动表示反对和警惕。

正如罗兰夫人死前曾说的:“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出于自己的私欲,在公共场合使用出格手段,羞辱他人最终盖以“自由”的帽子,这不是真正的自由。恶人在行使“恶”的时候,每位支持其行为的“吃瓜群众”或许都是他下次作恶的借口与动力。因此在一片争议和幸灾乐祸之中,我们更需用理性去看待问题。即使是出于对企业的监督目的,也须在尊重法律法规、尊重人格尊严的前提下。自由,从来不是恶人作恶的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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