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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Vida Glow商标案两被告获刑,主犯被判4年并处罚金65万

   时间:2024-04-29 17:31:16 来源:互联网编辑:瑞雪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向他人购买散装胶原蛋白粉,在千里之外的农村安排生产假冒国际名牌的胶原蛋白产品,然后通过微信、淘宝、拼多多等途径销售,非法经营数额超过百万元。日前,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审结一起制售假冒网红胶原蛋白粉案,广东男子李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有期徒刑 4 年,并处罚金 65 万元;从犯陆某然被判有期徒刑 2 年 4 个月,缓刑 3 年,并处罚金 23 万元。此外,李某还被判从业禁止 3 年。

2021 年 4 月起,李某在未经商标权利人「Vida Glow」的许可下,向他人购买散装胶原蛋白粉和带有假冒「Vida Glow」标识的各类包材,由陆某然在河南睢县加工点生产假冒品牌商标的胶原蛋白产品,其后李某通过微信、淘宝、拼多多等途径对外销售,非法经营数额达 100 余万元。

2022 年 5 月 18 日,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分局接到企业报案,称其独家授权经销的澳大利亚口服胶原蛋白品牌「Vida Glow」、植物基功能营养品牌「eimele 亦餐」收到多起用户投诉,发现有人通过淘宝、微信、拼多多等途径销售假冒商品。

2023 年 2 月 8 日,杭州市区两级警方分赴 6 省 9 市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 13 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0 人,并查获印有「Vida Glow」标识成品 519 盒、各类生产、加工和包装器械 8 台,以及印有品牌字样的塑料包装条、包装壳等包材若干。经鉴定,以上赃证物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两被告人未经商标注册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并予以销售,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两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认罪认罚。

来源: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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