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该案涉及被告人颜某1,在其担任某公司供应链规划设计部高级总监期间,被指控利用职务之便进行受贿。
据法院审理查明,颜某1在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期间,负责某公司与某集团在广东麻涌、江苏昆山、南京等地的仓库租赁业务合作。他利用选择合作方、冷库选址、改造及租赁合同审批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某集团提供了实质性的帮助。
作为回报,颜某1多次收受某集团法定代表人杨某、总经理以及产业发展部总经理张某1给予的现金,累计金额高达人民币95万元。这些贿赂款项涉及双方在多个地区的7个仓库租赁项目。
颜某1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为“叮咚买菜”平台寻找并确定合适的仓库位置,包括谈判租金、仓库改造及合同相关条款,同时还需审批具体方案并维护与出租方之间的良好关系。然而,他未能坚守职业道德,将个人私利置于公司利益之上。
法院在一审判决中认定,颜某1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据此,颜某1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这一判决彰显了司法机关对职务犯罪的严厉打击态度,也警示其他从业人员要坚守职业道德,远离贪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