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盛富莱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富莱”)在冲击北交所上市的道路上,遭遇了信息披露方面的质疑。这一风波主要围绕其核心技术人员高洪伟的专利发明情况以及公司主要产品微棱镜型反光膜的产能数据。
据了解,高洪伟自2021年起担任盛富莱研发中心副主任,并被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之一。然而,就在其任职期间,其前雇主无锡海特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新材”)在2024年申请的专利中,出现了名为高洪伟的发明人。更令人费解的是,这些专利所涉及的技术领域,与高洪伟在盛富莱从事的研究领域存在重叠。另一家企业广州富思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思德新材”)申请的专利中,也出现了高洪伟的名字,且技术领域同样与高洪伟的研究方向相符。
根据专利法相关规定,执行本单位任务或利用本单位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因此,高洪伟在盛富莱任职期间,是否利用公司资源或时间进行其他公司的专利研发,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这不仅涉及职务发明的问题,还可能引发知识产权纠纷和潜在的法律风险。
除了核心技术人员的问题外,盛富莱在信息披露方面还存在另一大疑点。招股书显示,公司主要产品微棱镜型反光膜的产能数据远低于环评披露的数据。招股书称,该产品在2020年至2024年上半年的产能均不超过150万平方米。然而,根据盛富莱控股子公司江西盛汇光学科技协同创新有限公司的环评报告,公司微棱镜型反光膜改扩建项目在2020年已竣工,年产能至少达到390万平方米。
这一差异引发了市场对盛富莱信息披露真实性的质疑。有分析认为,如果招股书披露的产能数据属实,那么公司的产能利用率将远高于招股书所披露的水平。而如果环评数据更为准确,那么盛富莱在产能方面的信息披露就可能存在误导性。
值得注意的是,盛富莱此前曾因未如实披露股东代持情况而收到监管警示函。2024年7月,江西证监局对盛富莱及其相关责任人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这一事件进一步加剧了市场对盛富莱信息披露质量的担忧。
在冲击北交所上市的关键时刻,盛富莱需要面对并解决这些信息披露方面的质疑。如何确保核心技术人员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如何准确披露公司产能数据等问题,将是盛富莱能否成功上市的关键所在。同时,这也提醒了所有拟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完整,以赢得市场的信任和监管机构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