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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垃圾”处理基金7月起开征

   时间:2012-06-05 10:19:45 来源:解放网作者:张娟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今年7月1日起,我国将开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基金征收对象为电视机、电冰箱等5类产品的生产者和进口产品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出口电器电子产品免征基金。但对于积极采用无害化处理设计以及使用环保材料的生产企业,今后也会考虑调整征收标准,予以减免。

记者在查阅该管理办法后发现,此次被纳入基金征收范围的电器电子产品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和微型计算机五大类。具体征收标准为电视机每台13元、电冰箱每台12元、洗衣机及空调为7元每台、微型计算机为10元每台。根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我国上述五类产品的社会保有量合计达到17.7亿台,每年的废弃量达数千万台。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若按照上述管理办法,我国年征收基金规模约为30亿元左右。“这一办法的出发点是让电器产品变得更环保,但这也会增加生产企业的成本。”对于该办法,本市家电行业协会秘书长李富春认为,废弃电器的确需要进行专业的处理,但将这笔基金加到生产企业的身上,必然会增加企业成本。在目前市场竞争激烈甚至有恶性降价的前提下,无法排除企业因此涨价,而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这一可能。

不过,相比简单地对企业征收基金,李富春表示,更应支持鼓励企业自己参与回收。“生产企业应该参与到回收体系之中,建立属于自己的回收系统,这样的话,既可以防止废弃家电流入街头商贩的手中,又能够根据家电的具体情况进行重新整理、再利用,这不失为一种环保的措施。”

据了解,一方面针对企业征收基金,另一方面办法同时规定了对处理企业按照实际完成拆解处理的整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给予定额补贴。其中电视机为85元/台、电冰箱80元/台、洗衣机35元/台、房间空调器35元/台、微型计算机85元/台。

我国严格限制铅蓄电池行业准入

铅蓄电池中的镉、砷等对环境可能造成明显污染的物质将受到越来越严格的限制。由工信部和环保部联合发布的《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今年7月1日起施行,今后我国铅蓄电池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行业标准以及回收体系都将严格遵循环保的标准。

根据《准入条件》,今后新建或改扩建的铅蓄电池生产项目必须满足多个要求,比如新建项目应在依法批准设立的县级以上工业园区内的相应功能区建设,且要符合 《铅蓄电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要求,现有生产企业要逐步迁入工业园区。此外,镉含量高于0.002%或砷含量高于0.1%的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项目将属于不符合准入条件之列,现有镉含量高于0.002%或砷含量高于0.1%的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能力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予以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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