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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一元夺宝”乱象背后更需反思的是人心?

   时间:2016-11-18 11:25:23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今年以来,作为在互联网+背景下催生出的一种新兴购物模式,“一元夺宝”一方面凭借创新、有趣的玩法吸引了众多用户参与,市场规模不断发展壮大。另一方面,因为部分用户利用平台规则进行非理性的消费,从而也引发公众对该类模式产生质疑,并将其扣上了“赌博”的帽子,使整个一元夺宝行业瞬间置身于非常尴尬的局面。

法律人士对“一元夺宝”持不同看法

关于“一元夺宝”模式的法律依据问题,目前国家并未出台相关法律规范,而法律人士在该问题上则持有不同的看法。一部分法律人士认为,一元夺宝类产品符合博彩行为的特征,属于非法发行销售彩票的行为。另一部分法律人士则认为,简单地将一元夺宝定性为“涉嫌赌博”缺乏相关依据,尤其是在国家提倡互联网创新的背景下,只要合理的规范,一元夺宝并非“洪水猛兽”。

浙江君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谢鹏认为,“一元”购物类模式显然与用财物作注比输赢存在较大的差别,消费者的财物都用于购买商品中的一份,最终根据规则由其中一人取得商品,不存在财物输赢给其他消费者的问题,所以“一元夺宝”较难认定为赌博。

此外,有关业内专家也指出,在我国对博彩制度把关如此严苛的背景下,没有哪个互联网平台会去触碰“赌博”的法律底线,那样造成的后果只会是自掘坟墓。

需要警惕的不是夺宝平台,而是消费者的赌徒心态

可以看出,“一元夺宝”是否带有赌博性质、涉及博彩,目前官方还暂无定论,法律人士和业内专家对此也都持有不同看法。那么不妨从人性角度来分析下,那些因为参与“一元夺宝”而损失惨重的人,他们的心理活动和参与夺宝的态度。

“一元夺宝”,顾名思义就是把一件商品平分成若干“等份”出售,每份1元,等该商品所有“等份”售出后抽出幸运者,该幸运者即可获得此商品。简单来说,一个零食售价50元,将零食分成50份,每份一元,参与者购买1份后就有1%的几率获得该商品,购买的份数越多,获得该商品的几率也就越高,等50份全部售出就揭晓结果。

就是这样一个带有娱乐性质的购买方式,居然有人把它发展成了赌博,短短数月最多的能输掉几百万元。众所周知,往往沉迷赌博的人都认为自己会有好运气,这一次没中就下一次,这就是侥幸心理在作祟,同时也是自己说服自己继续赌博的心理暗示。再来看看“一元夺宝”,这样原本是让人开心、娱乐式的购物平台,大部分的消费者都是抱着理性的心态去参与,以少量投入就有机会获得高价的商品。然而,还是免不了有个别消费者以赌博的心态来参与,在贪婪、不理性心理的操控下,最终因自制力太差沉迷其中不能自拔。

其实,不仅是“一元夺宝”,就连微信红包这样一个带有娱乐性又便捷的应用功能,也有人将其发展成了赌博工具。例如建个微信群,一个人发20元的红包,分成5份,抢到红包金额最少的那个人就要接着发一个20元的红包,赌博这样也就开始了,倒霉的人一天能输大几千元,可怕至极。

纵观现实中的种种现象,除了一元夺宝、微信红包,传统文化类有下棋、麻将;体育类有足球、赛马;甚至其他任何一种娱乐消遣的方式,都能成为“赌徒”们所谓的赌桌。如果用统计学概率的视角观察这个世界,会发现一切皆赌博:择业、择偶等等。

消费者需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切忌“一夜暴富”的扭曲心理

所以说,无论是一元夺宝还是微信群红包,他们都是互联网新生产品,都有浓烈的娱乐性和趣味性,关键还是看用户抱着怎样的心态去参与。如果消费者总抱着赌博的心态去参与,最终必然走向黑暗的深渊。

类似的故事还在继续,此前有微信红包,现在有一元夺宝,未来也许还会有别的平台出现。而微信已经有了专门针对玩赌博的算法,并开始着手封停赌博群聊,部分一元夺宝平台也开始对用户的非理性行为做出限制,可以说类似一元夺宝、微信等互联网平台,对于赌博这件事从根本上就是拒绝的,因为涉赌对这些平台来说百害而无一利。

但相关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网络赌博屡禁不止是必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总有人想利用贪便宜的心理来发财,而这也恰好掉进了某些不正规平台早就设下的陷阱,以前的庞氏骗局是如此,如今的一些p2p敛财项目,如出一辙,然后同样有一大批人上当。唯有不贪图便宜,不存侥幸心理,赌博才会无所遁形。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期待相关部门联动,尽快制定相关行业准入门槛,治理“一元夺宝”行业乱象;另一方面,部分用户也应尽早建立理性的消费观念,切忌“一夜暴富”的赌徒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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