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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电商监管新规:黑名单制度出炉,营销人员信息留存至少三年

   时间:2025-06-10 18:18:22 来源:ITBEAR编辑:快讯团队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近日,为了全面强化直播电商行业的监管,确保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正当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推动该行业的稳步前行,市场监管总局携手国家网信办,经过深入调研与广泛意见征集后,正式公布了《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此《办法》现正面向社会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该《办法》内容详尽,共分为七章,总计五十七条,涵盖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及直播营销人员等多个方面,旨在构建一个更加规范、透明的直播电商环境。

针对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办法》提出了多项具体要求。平台需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严重违法违规的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列入其中,并向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平台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被列入黑名单的人员通过更换账号等方式重新进入平台开展活动。鼓励平台间共享黑名单信息,实现跨平台约束。

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办法》规定,直播电商平台应在直播间首页显著位置展示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的注册信息及所在省市,或通过链接标识提供相关信息。平台还需采取技术手段,在交易记录中标明直播间账号、链接及视频回放,供消费者查询。平台应加强对人工智能等技术的监管,防范假冒他人宣传、营销及生成和传播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

对于直播视频的管理,《办法》指出,平台应对网络交易活动的直播视频保存至少三年,并对产生交易的消费者提供至少30日的直播视频回放功能。若回放视频中存在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应在技术处理后提供。

直播间运营者同样面临严格监管。《办法》要求,运营者需对直播商品或服务进行准入把关,审核查验相关信息,并留存记录至少三年。同时,运营者需对直播营销人员的身份信息、专业资质等进行查验,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在直播页面,运营者应以显著方式展示商品或服务的主要信息及价格信息,避免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办法》还规定,直播间运营者应加强直播间秩序管理,设置合规的账号、头像等信息,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运营者需对直播间互动内容进行实时管理,及时处置违法违规信息。对于使用人工智能等技术生成的人物图像、视频从事直播营销活动的,运营者应在直播页面进行显著标识,并持续向消费者提示。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明确指出,在直播电商活动中使用人工智能等技术生成的人物图像、视频若出现违法行为,由管理或使用该图像、视频的直播间运营者承担责任。这一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有助于提升直播电商行业的整体合规水平。

随着《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布,直播电商行业将迎来更加严格的监管。这不仅有助于净化市场环境,提升消费者信心,还将推动直播电商行业向更加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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