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咪咕电影”通过官方渠道发布了一则道歉声明,就此前在微博平台发布的一则涉及《恋与制作人》的宣传内容向游戏官方及全体玩家致歉。这起引发广泛关注的侵权案件,最终以《恋与制作人》终审胜诉画上句号。上海市知识产权法院在审理中认定,咪咕发布的视频内容构成对《恋与制作人》的不正当竞争。

案件起因可追溯至2023年5月。当时,咪咕为宣传电视剧《温暖的,甜蜜的》,制作并发布了一则视频。该视频不仅使用了《恋与制作人》四位男性角色的名称,还大量采用游戏宣传PV片段、原创音乐、特效素材进行混剪,甚至直接使用了角色原版配音。这种未经授权的“二次创作”行为,在玩家群体中引发强烈反响,许多人认为这种营销方式严重误导公众对游戏内容的认知,损害了游戏品牌形象,也伤害了玩家与角色建立的情感联结。
面对侵权行为,《恋与制作人》玩家率先在视频评论区发声,要求制作方采取法律手段维权。游戏官方迅速响应,法务团队第一时间完成证据固定,推动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从立案到终审判决,这场知识产权保卫战历时两年,经历了完整的诉讼流程:2023年正式立案后,一审法院支持了《恋与制作人》的诉求;咪咕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最终以全面胜诉终结争议。
作为运营八年的经典作品,《恋与制作人》在角色塑造上投入大量心血。每位角色不仅拥有立体的人设和电影级的叙事卡面,还通过专业声优的演绎和持续的线上线下活动,与玩家建立了深厚的情感纽带。制作方表示,正是这种对原创内容的坚持,让游戏始终保持生命力。此次维权行动不仅是对自身权益的捍卫,更是对玩家情感投入的郑重承诺——坚决抵制任何对游戏角色的不当商业化利用和混淆行为。

该案件的司法意义远超个案范畴。法院在判决中首次明确:游戏角色名称、人格设定、标志性配音、视觉形象等核心元素,共同构成了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与商业价值基础,应当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这一认定为游戏、动漫等依赖角色经济的内容产业提供了重要参考,厘清了营销行为的法律边界。判决特别指出,即便侵权行为通过“二次创作”等隐蔽形式实施,只要实质上利用了他人作品的显著性元素获取流量,仍构成不正当竞争。
业内人士分析,此案为泛娱乐营销领域划出了清晰的红线。随着IP联动成为常见营销手段,部分市场主体试图通过“搭便车”方式快速获取关注,这种行为不仅损害原创者利益,也破坏了行业生态。此次判决向市场传递明确信号:任何寄生性使用他人知名作品核心元素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制裁。这对于规范营销推广、保护创作创新具有重要示范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