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就《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该意见稿旨在规范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的发展,明确相关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的行为边界。
根据征求意见稿,拟人化互动服务在内容生成与传播方面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服务不得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内容,也不得破坏民族团结或开展非法宗教活动。同时,散布谣言扰乱经济和社会秩序的行为同样被明确禁止。
在道德伦理层面,意见稿对服务内容提出更高要求。服务不得生成或传播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教唆犯罪的信息,也不得包含侮辱、诽谤他人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这些规定旨在维护社会公序良俗,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针对用户权益保护,意见稿特别强调服务提供者不得通过虚假承诺影响用户行为,或提供损害社会人际关系的服务。同时,任何损害用户身体健康、人格尊严与心理健康的行为都被严格禁止,包括鼓励自杀自残、语言暴力、情感操控等。
在决策引导方面,意见稿明确禁止通过算法操纵、信息误导或设置情感陷阱等方式诱导用户作出不合理决策。这一规定旨在防止技术滥用对用户自主判断权的侵害,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意见稿还对信息安全提出具体要求,禁止服务提供者诱导或套取涉密敏感信息。这一条款针对当前数据泄露风险,强化了对国家秘密和公民隐私的保护力度。
除上述具体情形外,意见稿还设置了兜底条款,明确禁止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这一规定为未来可能出现的新问题预留了监管空间,体现了法规的前瞻性和适应性。
目前,该征求意见稿已通过官方渠道公开,社会各界可通过指定方式反馈修改建议。此次征求意见将持续一段时间,最终出台的管理办法将为人工智能拟人化服务划定清晰的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