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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政协委员聚焦AI发展难题:以“动态立法”为人工智能创新筑牢法治基石

   时间:2026-02-02 00:54:23 来源:互联网编辑:快讯 IP:北京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江苏省政协委员、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刘茂通在参加某重要会议时提出,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在智能驾驶、AI医疗等领域的加速渗透,相关制度供给滞后问题日益凸显。他呼吁通过构建动态法治体系,为技术创新提供制度保障,助力民营经济在人工智能赛道上突破发展瓶颈。

当前,江苏正全力推进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根据最新发布的行动方案,智能驾驶、智慧医疗等七大领域成为重点突破方向。然而,技术应用与制度保障的脱节现象逐渐显现。刘茂通指出,某民营车企研发的自动驾驶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后,由于缺乏明确的责任认定标准,驾驶人、车企与算法供应商陷入长达数月的纠纷,既消耗了企业研发资源,也影响了消费者对技术的信任度。类似问题在AI医疗领域同样存在,智能诊断失误引发的医疗纠纷因责任主体难以界定,常陷入"踢皮球"困境。

制度滞后对民营经济创新活力的制约尤为明显。作为江苏经济增长的主引擎,民营企业在人工智能领域承担着70%以上的研发投入,但现有法律框架多基于传统工业场景设计,难以适应新技术迭代速度。刘茂通分析称,智能驾驶系统涉及传感器、算法、通信等多个技术层级,AI医疗产品包含数据采集、模型训练、临床应用等复杂环节,每个环节都可能成为风险点,但现行法规尚未建立与之匹配的归责体系。

针对这些痛点,刘茂通提出三项改革建议:首先,建立"技术分级+场景分类"的动态立法机制,对L3级以上自动驾驶车辆、三类以上AI医疗设备等高风险应用制定专项法规,明确不同技术成熟度下的责任划分标准;其次,搭建政企研协同创新平台,由司法部门联合行业协会、龙头企业,每季度梳理技术应用中的法律障碍,将企业内控标准转化为行业规范;最后,完善配套保障体系,包括设立人工智能产品责任保险基金、组建跨学科技术鉴定委员会,解决纠纷处理中的举证难、鉴定难问题。

这些建议与深圳等先行地区的实践形成呼应。目前,深圳已出台全国首部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通过设立数据记录装置、强制保险等制度,有效降低了技术纠纷处理成本。江苏作为制造业大省,拥有超过2000家人工智能相关企业,亟需在省级层面构建更系统的制度框架。刘茂通强调,制度创新不是给技术套上枷锁,而是通过明确权责边界,让企业敢投入、敢创新,最终实现技术进步与社会福祉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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