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局近日发布了一项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网络式运行识别的新公告,明确将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统一接收和处理无人机的运行识别信息。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规范无人机运行管理,提升空域安全保障能力。
根据公告要求,自2026年5月1日起,所有民用无人机生产厂家必须确保其新生产、销售的无人机具备符合GB46750-2025标准的运行识别发送功能。无人机在依靠自身动力飞行的全过程中,需自动持续向UOM平台发送运行识别信息,且不得设置关闭该功能的选项。这一规定将覆盖所有类型的民用无人机,确保飞行活动的全程可追溯。
对于2026年5月1日前已售出的无人机,生产厂家需承担升级改造责任。具备固件升级条件的无人机,厂家应主动公布升级方案并协助用户完成操作;不具备固件升级条件的机型,则需通过加装运行识别模块的方式满足标准要求。所有改造工作需在2026年11月1日前完成,确保存量无人机逐步纳入规范化管理体系。
运行识别模块的生产标准也得到明确。相关厂家需确保产品具备录入实名登记标志、运行类别等关键信息的功能,为无人机用户提供合规的技术支持。使用加装模块的无人机时,运行人必须按规定录入实名登记信息及运行类别,否则将视为违规飞行。
此次公告的发布标志着我国民用无人机管理进入网络化识别新阶段。通过强制性的技术标准与信息报送要求,监管部门将构建起覆盖无人机全生命周期的追踪体系,为空域安全管理和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相关配套措施的逐步实施,预计将推动无人机产业向更规范、更安全的方向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