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个部门联合印发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这一新规将于202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以“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为管理思路,旨在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迅猛发展。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均突破1600万辆,在国内新车销量中的占比超过一半。随着大量新能源汽车投入使用,其动力电池容量逐渐衰减,即将步入退役期,废旧动力电池的产生量也在持续攀升。据相关测算,到2030年,当年产生的废旧动力电池将超过100万吨,我国即将迎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阶段。
业内专家表示,在这一关键节点出台管理办法十分必要。通过法治化手段加强管理,能够有效规范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参与主体的行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在全渠道管理方面,办法着重规范电池生产、车辆报废、换电运营、维修更换等各类废旧动力电池产生源头。其中,“车电一体报废”制度是重点设计内容。办法明确规定,报废新能源汽车时,若动力电池缺失,将认定为车辆缺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这一规定旨在防止废旧动力电池流向不明,确保回收渠道的畅通。
为聚焦全生命周期的信息溯源管理,办法提出建立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并实施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动力电池编码、信息报送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借助数字化技术,实现对动力电池流向的实时监测,提高回收利用的效率和精准度。

办法还针对未按要求交售废旧动力电池、不履行回收责任、违反编码和信息报送要求等行为,设定了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并明确了实施主体,增强了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为规范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市场提供了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