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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公安重拳出击!一批无人机“黑飞”案例公布 警示市民守法飞行

   时间:2026-05-12 04:35:21 来源:快讯编辑:快讯 IP:北京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随着无人机技术的迅猛发展,其在生产生活中的应用日益广泛,但违规“黑飞”现象也随之增多,给公共安全和低空秩序带来严重威胁。为有效应对这一问题,湘潭市公安局积极响应公安部部署,开展“净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无人机“黑飞”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各类违规飞行活动,筑牢低空安全防线。

为强化警示作用,湘潭公安近日集中公布了一批查处的无人机“黑飞”典型案例。其中,2026年1月28日,市民王某在东方红广场操控一架微型无人机飞行时,因未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被民警查获。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对王某作出了行政处罚。

另一案例中,2025年5月至6月期间,傅某在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的情况下,多次操控无人机在管制空域内飞行,且飞行高度超过120米,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放飞和超高飞行的违法行为。湘乡市公安局依据相关法规,依法对傅某作出了行政处罚。

2026年2月下旬,杨某在飞行无人机时,同样未进行实名登记,也未向空域管理部门申报飞行计划,并在管制空域内超高飞行,属于典型的“黑飞”行为。执勤民警现场将其查获,湘潭县公安局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杨某作出了行政处罚。

湘潭公安提醒广大市民,未按规定完成无人机实名登记擅自飞行、未经批准操控无人机进入管制空域、非法侵入或控制无人机机载信息系统、为违规行为提供程序工具,以及破解无人机禁飞区、限制区及空域管控设置等行为,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一经查实,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确保合法合规飞行,湘潭市境内持有民用无人机的单位和个人须完成两大平台登记:一是在UOM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完成实名登记;二是通过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微警务——无人驾驶航空器全生命周期备案完成备案。两者缺一不可。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低空管理相关规定,依法实名登记、依规申请飞行、持证规范操作,主动了解飞行区域管制要求与安全警示,坚决做到守法飞行、安全飞行。如发现违规飞行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守护清朗有序的低空环境,保障城市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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