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近日正式受理了一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原告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被告系北京靓行处商贸有限公司。法院已向被告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案件将于举证期满后首日开庭审理。
根据小米公司提交的诉讼材料,北京靓行处商贸有限公司在其经营活动中涉嫌未经授权使用“小米”字样进行商业宣传,该行为被认定构成对小米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及不正当竞争。小米公司提出三项核心诉求:要求被告立即停止在宣传页面使用“小米”标识;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22万元;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公开信息显示,北京靓行处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注册地为北京市昌平区,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营业务为零售业。目前法院公告中未披露涉案具体商品类型及被告经营规模,相关细节需待庭审进一步查明。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诉讼并非小米公司近期首次采取法律行动维护品牌权益。此前小米法务部已宣布四起网络侵权案件一审胜诉,通过司法途径有效遏制了针对小米品牌的侵权行为。此次案件再次凸显了科技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