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近日通过创新执行手段,成功化解一起二手车交易合同纠纷案件,为破解“无财产可供执行”难题提供了新范例。该案中,执行法官突破传统财产查控思维,将目光投向被执行人持有的特殊网络虚拟财产——手机靓号,最终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全部义务。
案件源于申请执行人罗某与被执行人张某的二手车买卖纠纷。法院判决张某需支付购车款13.2万元及相应利息,但张某始终未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团队通过全国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全面排查,发现张某名下无银行存款、不动产或车辆等常规可执行财产,多次电话沟通也未取得进展。执行法官专程赴山东实地调查,仍未能获取有效线索,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停滞。
转机出现在执行团队复盘案件时。法官注意到张某银行账户绑定的手机号码具有特殊排列规律——尾号为“66666”。经市场调研发现,此类“吉祥号”在二手交易市场存在较高溢价空间,且作为张某从事二手车生意的主要联系方式,具有不可替代的商业价值。执行团队随即调整策略,决定对该号码的使用权进行司法处置。
为确保执行程序合法合规,执行法官连夜赶往手机号码运营商处送达保全裁定,禁止该号码过户转让,并同步启动资产评估程序。司法拍卖平台上线当日,该靓号即引发广泛关注,两名竞买人迅速缴纳保证金参与竞拍。拍卖公示期间,张某得知号码即将被处置,主动联系法院承认错误,称该号码是其业务拓展的核心工具,若被拍卖将导致客户流失和经营瘫痪,表示愿意立即清偿全部债务。
次日,张某将13.2万元本金及利息全额汇入法院执行账户。法院依法撤销拍卖程序,案件得以圆满解决。据承办法官介绍,此次执行创新源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的准确适用,该条款明确规定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为处置手机靓号等新型财产提供了法律依据。
法律界人士指出,随着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网络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日益凸显。除手机靓号外,游戏账号、社交媒体账号、数字货币等具有经济价值的虚拟财产,均可成为执行标的。执行法院提醒,被执行人切勿因财产形态特殊而心存侥幸,主动履行义务才是唯一出路;申请执行人若发现相关线索,应及时向法院提供,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