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近日正式出台《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这项新规将于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新规摒弃了以往单纯依靠驾驶时长判定疲劳驾驶的传统模式,转而采用驾驶行为、生理状态和生活轨迹三个维度的综合判定方式,为疲劳驾驶的认定提供了更加科学和全面的依据。
在驾驶行为维度上,新规明确了几种具体情形。若驾驶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将被认定为疲劳驾驶。对于客运机动车驾驶人,在22:00至次日6:00的时间段内,若连续驾驶超过2小时未休息或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同样构成疲劳驾驶。客运机动车驾驶人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小时,也将被视为疲劳驾驶。为了获取这些证据,交警将通过提取车载终端或监控平台的行驶记录数据、询问或讯问驾驶人、询问证人以及调取视频证据和卡口监控等多种方式进行调查取证。
生理状态维度则更加注重驾驶人的实际身体状况。新规指出,在交通事故发生前10分钟内,若驾驶员双眼完全闭合时间达到或超过2秒,或疲劳程度脑电波特征判断数值小于30,将被认定为疲劳驾驶。交通事故发生后,若交警通过询问或讯问证实驾驶人处于精神难以集中、精神恍惚或困倦等状态仍驾驶车辆,也将被视为疲劳驾驶。
生活轨迹维度则是对驾驶人驾驶前的生活状态进行全面调查。交警将对驾驶人驾驶车辆出发前的睡眠状况、工作、饮食、用药以及生活等情况进行详细询问和调查。若证实存在影响驾驶安全的生活状态,如睡眠不足、工作过度劳累、饮食不当或服用影响驾驶的药物等,且这些因素与疲劳驾驶有关联,也将被纳入疲劳驾驶的认定范畴。
新规的实施旨在有效遏制疲劳驾驶这一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通过三个维度的综合判定,可以更加准确地识别疲劳驾驶行为,从而采取相应的处罚和教育措施,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同时,新规也提醒广大驾驶人要合理安排驾驶时间,保证充足的休息和睡眠,避免疲劳驾驶带来的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