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与亚马逊近日联手向一家名为Hagens Berman Sobol Shapiro的律师事务所提出了高达22.3万美元(约合161.1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要求,理由是该律所在处理一起关于iPhone和iPad价格垄断的集体诉讼案件中,故意拖延诉讼进程。
事件的起因可以追溯到2018年,当时苹果与亚马逊达成了一项协议,旨在将更多苹果产品引入亚马逊在线商店。然而,这一举动导致苹果产品的代理商数量显著减少,进而引发了一系列法律纠纷。
2022年,部分消费者以集体诉讼的形式对苹果和亚马逊提起诉讼,指控两家公司通过价格垄断行为抬高苹果产品价格,使消费者承受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这一诉讼案件随即引起了广泛关注。
然而,诉讼过程并非一帆风顺。2023年9月,苹果和亚马逊向原告发出了证据开示令,要求提供与案件相关的信息。但在此过程中,原告方的代理律师事务所Hagens Berman Sobol Shapiro被指控存在不当行为。
据路透社报道,Hagens Berman Sobol Shapiro律所未及时向法院报告原告Steven Floyd希望退出诉讼的意愿,并故意制造了Floyd“失联”的假象,以掩盖事实真相。实际上,Floyd早在2024年1月就已告知律所,他因不愿参与取证程序而希望退出诉讼。
针对这一情况,西雅图地方法官Kymberly Evanson作出了裁定,认为不应针对原告实施证据开示制裁,但认定苹果和亚马逊有权要求赔偿律师费及相关开支。因此,苹果和亚马逊迅速提出了索赔要求,总额高达22.3万美元。
据悉,苹果和亚马逊的法律团队为处理此案投入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其中苹果单独索赔的金额就达到了14.4万美元(约合104万元人民币)。这一事件再次凸显了集体诉讼案件中律师行为的重要性,以及对于不当行为的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