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最高法院近日就谷歌与欧盟之间的长期反垄断纠纷作出指示,维持对谷歌处以41.2亿欧元(折合人民币约340.47亿元)的罚款决定。这一裁决令谷歌表达了对结果的“失望”情绪。
纠纷的根源可追溯至2011年,当时欧盟指控谷歌利用安卓操作系统实施不公平竞争策略。具体指控包括强制设备制造商预装谷歌搜索、Chrome浏览器以及谷歌应用商店,并对违反此要求的厂商实施安卓系统使用禁令。
2018年,欧盟委员会首次对此作出反应,向谷歌开出了43.4亿欧元的罚单。然而,经过初审法院的审理,2022年将罚款金额调整至41亿欧元。不甘心的谷歌随后将案件上诉至欧盟最高法院。
在裁决过程中,欧盟法院顾问朱利安·科科特提出了非约束性意见,认为谷歌的辩护理由“站不住脚”。她指出,谷歌通过安卓生态系统的主导地位,借助“网络效应”使用户倾向于使用谷歌搜索,这种行为实质上构成了垄断。
科科特进一步强调,谷歌的市场控制力使其能够利用安卓系统“锁定”用户,从而剥夺了竞争对手的生存空间。欧盟法院通常会采纳此类顾问意见,预计最终裁决将在不久的将来公布。
谷歌方面则回应称,安卓系统为全球用户和开发者带来了更多选择,并担忧此次裁决可能会“阻碍对开放平台的投资,进而损害用户利益”。
如果欧盟法院最终维持罚款决定,加上之前因滥用搜索服务垄断地位被罚的39亿欧元,谷歌在欧盟反垄断诉讼中的总罚款将达到82.5亿欧元(折合人民币约681.77亿元)。值得注意的是,谷歌仍面临其他反垄断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