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的数字时代,消费者们常常会在直播间中偶遇各路名人,他们似乎对各类商品都情有独钟,尤其是那些鲜为人知的品牌。然而,这种看似热闹的景象背后,可能隐藏着一种新型的网络欺诈——AI虚假广告。
近期,网络上涌现出多个打着全红婵及其家人旗号的账号,通过合成AI视频的方式,为各种商品带货。这些视频中,“婵宝小助理”和“全妹福利号”等账号纷纷现身,声称是全红婵及其家人的代表,推销着从蜂蜜到各种日常用品的商品。然而,全红婵的家人迅速对此进行了辟谣,明确表示这些视频都是伪造的,他们并未参与任何带货活动。
事实上,全红婵并非唯一一位被不法商家盯上的公众人物。从演艺明星到知名企业家,再到两院院士,众多公众人物的形象都被不法商家利用AI技术,出现在各类虚假广告中。据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介绍,从2018年9月至2025年2月底,法院共受理了6734件涉及网络消费虚假宣传的案件,且案件数量呈现上升趋势,涉及商品品类广泛,电商平台、直播间、二手交易平台等均有涉及。
不法商家的套路多种多样。他们或是“张冠李戴”,让公众人物代言他们并未代言的品牌;或是“无中生有”,虚构优惠信息,诱骗消费者购买高价商品;或是“故弄玄虚”,夸大宣传效果,声称商品宣传片播放量惊人。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公众人物的声誉,更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广东格祥律师事务所律师指出,公众人物的声音和形象具有商业价值,擅自使用AI技术伪造公众人物形象进行虚假宣传,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若涉及金额巨大,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刑事犯罪。
业内人士和法律专家普遍认为,当前AI技术的普及降低了虚假视频的制作成本,使得不法商家能够轻易地进行欺诈营销。同时,部分平台对经营者资质审核不严,未严格落实网络实名制信息备案要求,也为不法商家提供了可乘之机。这些因素共同导致了消费者上当受骗且维权困难的现象。
面对这一问题,法律手段亟待加强。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建议,应规范广告从业行为,严格审核广告内容,不得制作和发布虚假广告。同时,平台经营者也应加强自查自纠,对宣传文案、广告内容等进行定期和动态核查,及时下架问题商品或整改不当行为。消费者也应提高辨识能力,主动留存与消费相关的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进行维权。
为了维护数字消费市场的健康环境,各方需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平台内经营者信息审核制度和商品信息巡检措施至关重要。同时,畅通平台快速举报处理机制,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维权渠道也是必不可少的。各地法院对于经营者利用AI技术构成欺诈的案件,应依法作出惩罚性赔偿判决,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