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涉及知名女星迪丽热巴·迪力木拉提的肖像权及姓名权纠纷案件有了新的进展。据天眼查信息显示,杭州奢媄细胞医美科技有限公司、刘某某及裴某某因擅自使用迪丽热巴的肖像及姓名进行商业宣传,已被法院要求在7月29日刊登道歉公告。
公告内容指出,杭州奢媄细胞医美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瑞妍”牌“逆龄细胞保存液”面膜的经营主体,在未获得迪丽热巴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其肖像、姓名及签名用于该产品的宣传和推广。而这款面膜的实际生产者,即由刘某某和裴某某经营的广州暨升基因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同样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生产并包装了印有迪丽热巴肖像、姓名及签名的涉案产品。
这一行为严重侵犯了迪丽热巴的肖像权和姓名权,给她带来了不良影响。作为公众人物,迪丽热巴的肖像和姓名具有极高的商业价值,任何未经授权的商业使用都可能对其形象和权益造成损害。
据天眼查进一步的信息显示,此次侵权事件的曝光,不仅提醒了广大企业在商业宣传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肖像权和姓名权,也为公众人物维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同时,这也彰显了法律对于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
目前,杭州奢媄细胞医美科技有限公司、刘某某及裴某某已按照法院要求刊登了道歉公告,向迪丽热巴表达了诚挚的歉意。这一事件也再次提醒了社会各界,在商业活动中要时刻保持法律意识,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