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仅需2997元,全程无二次收费,包教包会还包收益,按老师方法操作,短视频账号七天见收益,无效全额退款!”近期,一个以类似话术为诱饵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他们通过虚假宣传短视频账号运营课程,骗取数千名被害人的会员费。经调查,这些所谓的“专业”课程,实为从其他渠道剽窃或低价购买后去除水印的录像。犯罪团伙在收取费用后,承诺的免费推流、一对一指导、赠送剪辑工具等服务均未兑现。
2024年3月,王先生在网上搜索视频制作教程时,被主播推销的视频剪辑课程吸引。按照主播指引,他扫描企业微信二维码联系了对方。对方自称是短视频平台官方客服,称平台正在开展“创业者扶持计划”,学习官方课程后,可在平台发布视频、直播带货,轻松赚取高收入。听到有赚钱机会,王先生进入直播间观看免费课程。
直播间客服人员声称,学习课程后,发布的视频将获得平台官方流量扶持,后续可变现赚钱,十天之内就能赚回学费,且课程无效果可无理由退款。王先生听信后,当即支付了2997元课程费。然而,学习几天后,他发现根据课程指导发布的视频毫无浏览量,更别提变现。当他申请退款时,客服百般推脱,还推荐他再支付799元升级会员。
怀疑被骗的王先生在网上搜索相关案例,竟又遇到一个假冒的反诈网站。网站“客服”以“测试金”为名诱导他再次支付钱款。转出钱款后,王先生才意识到自己二次被骗,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根据王先生提供的线索展开调查,顺藤摸瓜将这个假冒官方客服卖网课的诈骗团伙抓获。经查,该“课堂”由陈某、吴某、姜某等人建立并运营,他们直接管理开课或售后团队。
“开课团队”负责运营免费直播课直播间,以虚假保底收益和退款承诺为诱饵,诱骗学员报名支付学费。收到费用后,要求学员添加“专属老师”“班主任”联系方式,随后将学员移交“售后团队”。“售后团队”刚开始会帮助学员更改短视频平台背景、定制头像、发送“养号”小技巧,以博取信任。之后,“专属老师”以“赚取保底收益、固定收益、更高收益”等为诱饵,诱骗学员继续充值成为SVIP用户。
在案证据显示,“开课团队”并无相关资质和专业老师,也无真实教学和实际经营,只有诈骗客服在工作。诈骗所得除支出犯罪成本外,均被团伙成员瓜分。“售后团队”承诺的每日固定收益、保底收益等均未兑现。学员询问时,团伙成员以固定话术拖延,之后不再接听学员来电、不与学员语音通话。若学员提出报警,团伙会视情况退还部分或全部款项,以防“事情闹大”。
案件移送至静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审查全案证据材料时发现,姜某不仅负责发送直播课堂后台链接,还与陈某共同负责“课堂”的财务管理。资金流向显示,“售后团队”独占SVIP用户充值金额,“开课团队”瓜分报名费的20%,剩余钱款通过陈某、姜某等人的账户流向包括王某所属团队在内的前端“推课团队”。
检察官对姜某控制的资金账户开展“穿透式”审查,锁定10余个“推课团队”,及时向公安机关制发追诉函,追捕追诉28名犯罪嫌疑人。这些“推课团队”冒充官方客服、直播间老师或助理,使用某网络平台官方logo作为头像,或以“官方”字样作为昵称。他们以“免费学习”“高收益变现”“流量推广”为诱饵,热情给学员发学习资料,或帮着分析账号问题,引导学员收看免费直播课,最终购买课程。
办案检察官发现,这些“推课团队”不直属陈某等人管理,每个团队有各自负责人,与陈某等人形成合作关系。“推课团队”遍布全国多个省份,有的在当地注册开设文化公司、媒体工作室等作为掩饰,招揽人员参与犯罪。此类“推课团队”扩张迅速,团队成员之间相互介绍业务,部分业务员熟悉业务流程后还选择单干。
经查,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陈某先后伙同吴某、姜某等人开设数个不同代号的诈骗课堂,与多个专门“推课团队”合作,销售虚假课程,骗取被害人钱款达1700万余元。陈某等人在2023年10月至11月组建“推课团队”为其他“网络直播课堂”(涉案人员另案处理)引流,骗取被害人钱款24万余元。2024年2月至4月,陈某还与吴某等人合作,组建“售后团队”,骗取被害人钱款280万余元。
办案检察官经审查认为,该案诈骗数额已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陈某、吴某、姜某等人的行为已涉嫌诈骗罪,其他涉案人员对诈骗活动起到了帮助作用,应当认定为诈骗罪的共犯。检察官会同审计人员根据任职时间、任务分工等,对涉案人员需要负责的金额进行逐一审计,最终确定了每名犯罪嫌疑人的涉案金额。
从2024年12月开始,静安区检察院陆续对该系列案件中的64名涉案人员依法提起公诉。截至目前,法院已对44人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其中6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余相关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