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直播电商行业秩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近日联合出台《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从流量管控、技术监管等多个维度构建新型治理框架。该文件明确将数字人主播等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监管范畴,要求平台企业建立技术识别机制,防止虚拟主播成为虚假信息传播的载体。
针对直播电商行业特有的流量驱动特征,新规创新性地将流量管控纳入监管工具箱。监管部门要求平台企业完善流量分配机制,禁止通过刷量、造假等手段操纵数据,同时建立流量异常波动预警系统,确保流量数据真实反映市场供需关系。这一举措旨在打破"流量至上"的畸形生态,推动行业回归商品质量与服务本质。
在技术监管层面,办法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作出专门规定。要求直播平台对数字人主播进行实名认证,在直播界面显著位置标注虚拟身份标识,并建立内容审核追溯系统。对于利用深度合成技术制作的虚假商品展示、伪造用户评价等行为,将依法追究平台及主播责任。这些规定有效填补了新技术应用带来的监管空白。
据参与起草的专家介绍,新规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量行业特性,既保持监管力度又预留创新空间。例如对于AI辅助选品、智能客服等提升效率的技术应用,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予以鼓励。这种"包容审慎"的监管思路,有助于引导人工智能技术在直播电商领域健康有序发展。
随着办法的正式实施,直播电商行业将进入规范化发展新阶段。多家头部平台已表示将对照新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升级技术防控体系。业内人士认为,这一监管举措将加速行业洗牌,推动形成"技术向善、诚信经营"的良好生态,最终惠及广大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