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旗下自媒体矩阵:

苹果商标争议部分胜诉:沁柠檬电脑品类商标被拒 太阳能板申请获准

   时间:2026-05-07 12:57:12 来源:互联网编辑:快讯 IP:北京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近日,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就苹果公司与宜春市沁柠檬电子有限公司的商标争议作出裁定,苹果公司在部分领域取得胜利。这场纠纷源于一家中国键盘制造商的商标申请,其设计的标志引发了与苹果公司的商标异议。

宜春市沁柠檬电子有限公司作为中国本土企业,曾向欧盟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图案为一个带有左侧叶片和右侧缺口的圆形柑橘,下半部分形似键盘按键,上半部分类似阳光射线。该设计融合了水果元素与科技产品特征,试图体现品牌特色。

苹果公司随即提出异议,认为该标志与自身商标存在相似性。欧盟知识产权局审查后指出,尽管争议标志包含缺口和绿叶元素,但其整体呈现完美圆形,与苹果公司标志的轮廓存在差异,更易被识别为橙子或其他圆形水果。这一判断成为裁定的重要依据。

根据《欧盟商标条例》相关规定,商标异议成立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标志相同或相似、在先商标具有声誉、使用该标志会不公平利用或损害在先商标声誉。欧盟知识产权局在审查中重点考量了这些要素,最终作出差异化裁定。

在电脑及相关电子产品领域,裁定结果支持了苹果公司的主张。由于苹果在该领域享有极高声誉,且电脑产品与争议商标涉及的键盘等商品关联密切,消费者容易建立心理联系。因此,欧盟知识产权局拒绝该商标在计算机产品类别上的注册申请。

然而在太阳能电池板类别上,苹果公司的异议未获支持。欧盟知识产权局认为,太阳能设备通过光伏效应转化电能,与苹果产品面向不同消费群体,满足不同需求,且销售渠道存在明显差异。裁定强调,两个行业领域缺乏交集,即使苹果声誉显著,消费者在购买太阳能设备时也不太可能产生关联联想。

根据裁定结果,宜春市沁柠檬电子有限公司将无法为键盘及相关计算机产品注册该商标,但其在太阳能板领域的商标申请可继续推进。该公司仍保留在两个月内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出上诉的权利。这场争议凸显了跨国商标保护中行业关联性判断的重要性,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范例。

 
 
更多>同类资讯
全站最新
热门内容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争议稿件处理  |  English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