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对外披露,已针对Tiger Brokers (NZ) Limited(业内简称老虎)、富途证券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简称富途)以及长桥证券(香港)有限公司(简称长桥)的境内外相关主体展开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这些机构因在境内非法开展证券业务而受到监管部门的关注。
经调查发现,老虎、富途、长桥的境内外相关主体在未获得核准的情况下,既未取得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许可,也未获得经营证券融资融券业务的许可,却擅自在中国境内开展证券交易营销推广、处理交易指令等相关证券业务服务,并从中获取收益。这一行为明显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构成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违法事实。这些机构还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七条以及《期货和衍生品法》第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非法从事公募基金销售业务和期货经纪业务。
针对证监会的调查通知,老虎方面迅速作出回应,表示公司已经注意到相关情况,并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积极配合后续工作。老虎强调,目前公司的各项业务运营均保持正常状态,公司始终将合规经营放在首位,并持续与监管机构保持密切的沟通与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