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青岛发生的一起新石器无人送货车追尾特斯拉事故,引发网友广泛关注。事故不仅造成三车受损、车主受伤,也让无人配送车的责任认定和保险保障问题再次成为讨论焦点。
据了解,事故发生于6月22日下午4时30分左右。特斯拉车主李先生驾驶车辆在青岛黄岛区隐珠街道灵山湾路等待红灯时,一辆新石器无人送货车从后方直接撞上其车辆,巨大的冲击力又导致特斯拉继续追尾前方一辆小型货车,形成三车连环相撞。
李先生表示,由于涉事无人车防撞钢梁位置较高,撞击点直接作用于特斯拉后备箱,导致车辆尾部严重变形,全车断电,后备箱受损严重,行车记录仪存储设备也无法取出。
同时,他在撞击中头部撞向前挡风玻璃,造成头部受伤,车辆前挡风玻璃也出现裂痕。
事故发生后,交警及新石器无人车运营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李先生称,对方曾提出向前方货车车主赔付500元私了,并希望以10万元价格一次性解决与特斯拉车主的赔偿问题,但遭到拒绝。
随后,李先生联系4S店及保险公司,通过代位赔偿程序处理车辆损失。据介绍,其特斯拉Model Y定损金额约为24万元。
根据一份尚未签字确认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显示,涉事新石器无人送货车因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两名被追尾车辆驾驶员均无责任。
针对事故,新石器无人车青岛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肯定是我们全责,涉事无人车已投保中国人保的相关保险,目前正在与保险公司对接,待事故认定书正式签字确认后,将由保险公司全权负责理赔事宜。”
对于外界关注的保险问题,工作人员解释称,“我们的无人车没有行驶证,无法购买交强险,但投保了保额约300万元的公众责任险,保额足以覆盖本次事故的损失赔偿。”
当地交警部门也证实,涉事无人车购买了合规专项保险,具体险种仍在进一步核实中。
随着无人配送车加速进入城市道路,此次事故再次引发公众对于自动驾驶车辆道路安全、保险体系以及责任划分等问题的关注。
未来,随着无人驾驶商业化应用不断扩大,相关法规和保险机制如何进一步完善,也将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