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旗下自媒体矩阵:

米哈游诉拼多多不正当竞争案终审落定 拼多多再审被驳 100万赔偿不变

   时间:2026-07-04 08:54:52 来源:互联网编辑:快讯 IP:北京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就米哈游与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的不正当竞争案作出最终裁定,驳回拼多多提出的再审申请。这起案件源于拼多多未经授权利用《原神》游戏元素进行商业推广,被法院认定为构成虚假宣传和仿冒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根据法院审理查明,拼多多曾通过视频平台发布《原神》主题推广任务,招募博主制作相关视频内容,并在视频中或评论区植入"1元抢一万原石"的活动链接。用户点击链接后被引导至拼多多平台参与抽奖活动,而非获得《原神》游戏内的实际道具货币。这种行为导致大量玩家误认为米哈游与拼多多存在官方合作关系,对米哈游的商业信誉造成损害。

案件审理过程中,一审法院认定拼多多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判决其赔偿35万元并登报消除影响。双方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在维持原判基础上,进一步认定拼多多对《原神》相关标识的整体使用行为构成仿冒混淆,将赔偿金额提高至100万元。拼多多随后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拼多多宣传的"1元抢一万原石"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足以误导消费者,二审法院认定其构成虚假宣传的判决并无不当。同时,《原神》游戏及其道具货币"原石"具有较高知名度,拼多多未经授权使用相关标识的行为容易导致市场混淆,二审法院关于仿冒混淆的认定同样成立。关于赔偿数额,法院综合考虑拼多多的主观恶意、行为持续时间及具体情节等因素,认为100万元的赔偿标准符合法律规定。

米哈游在案件胜诉后表示,某些平台利用玩家对《原神》的热爱实施虚假宣传,这种行为不仅损害玩家权益,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公司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及玩家的合法权益,对未经授权使用游戏IP进行商业误导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

这起案件历经三级法院审理,最终以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告终。司法机关通过系列判决明确,未经授权使用知名游戏IP元素进行商业推广,特别是通过虚假宣传手段引流的行为,将受到法律严格规制。市场主体应当尊重知识产权,避免采取"搭便车"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商业利益。

 
 
更多>同类资讯
全站最新
热门内容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争议稿件处理  |  English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