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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后离职员工朋友圈吐槽前老板“老登”引纠纷 法院调解化矛盾

   时间:2026-08-05 17:40:09 来源:互联网编辑:快讯 IP:北京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一起因朋友圈言论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件,当事人双方最终通过调解化解矛盾。这起案件涉及一名“00后”前员工小刘(化名)与其前老板老蔡(化名)之间的纠纷,起因是小刘在离职后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针对老蔡的负面评价。

据法院披露,小刘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多条动态,使用“四十岁的老登”“一股老人味”等表述形容老蔡,并指控其存在职场骚扰、恶意拖欠工资、逼迫离职等行为。这些言论配以“祝你有个安详的晚年吧”等文字,引发原同事圈层的关注。老蔡认为相关内容构成对其名誉权的侵害,遂向浦东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刘删除相关内容、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律师费共计5000余元。

面对指控,小刘辩称其朋友圈设置为“仅前同事可见”且开启“三天可见”模式,传播范围有限,主观上不存在诋毁意图。然而,法院审理认为,小刘使用的“老登”“老人味”等词汇带有年龄歧视和人格贬损性质,超出合理批评范畴。对于职场骚扰、欠薪等指控,小刘未能提供证据支持。尽管言论传播范围受限,但在原同事社交圈层内仍可能导致老蔡社会评价降低,构成名誉权侵权风险。

案件审理过程中,浦东法院立案庭法官吴宜卉联合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法官指出,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通过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判断是否构成侵权需综合考量受害人名誉受损事实、行为人过错程度、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等因素。经释法明理,小刘认识到自身言论存在不当之处。

法官进一步解释,社交媒体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在行使言论自由权利时需遵守法律边界。即使言论传播范围有限,只要涉及侮辱、诽谤等侵权行为,仍可能承担法律责任。此案提醒公众在网络空间发表言论时应保持理性,避免使用贬损性词汇或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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