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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出台新规:为AI技术应用划边界 守护公众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时间:2026-09-08 04:41:40 来源:互联网编辑:快讯 IP:北京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应用,一系列新型侵权问题逐渐浮现,从利用AI技术伪造熟人形象实施诈骗,到非法使用名人肖像进行直播带货,这些行为不仅侵害了个人权益,也对社会秩序构成挑战。针对这些现象,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出台专项司法意见,为数字时代民事权益保护提供明确指引,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该司法文件包含24项具体规定,重点回应了社会高度关注的六大领域:包括深度伪造技术引发的肖像权纠纷、语音合成技术导致的声音权益侵害、算法歧视引发的公平交易争议、自动驾驶责任认定难题、AI模型训练中的数据使用边界,以及网络暴力中的"开盒"行为规制。文件通过实体裁判规则与诉讼程序规范的双重设计,构建起覆盖技术全链条的司法保障体系。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司法意见明确划出三条红线:经营者利用算法实施价格歧视的,需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通过AI技术伪造名人形象进行商业营销的,构成欺诈行为;网络平台未及时采取屏蔽措施导致侵权内容扩散的,将与直接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最高法研究室负责人特别指出,针对"大数据杀熟"等隐蔽性侵权行为,法院将通过技术调查官制度强化证据认定,确保消费者维权渠道畅通。

针对深度伪造技术滥用问题,司法意见建立了分级处置机制: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生物特征生成虚拟形象的,直接认定构成人格权侵害;利用伪造内容实施诽谤、诈骗等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权利人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的,需就扩大损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特别创设的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允许受害者在紧急情况下直接申请法院裁定停止侵权行为。

在技术中立与责任边界的平衡上,司法意见创新性地引入"合理注意义务"标准:要求AI服务提供者建立内容过滤机制,对明显违法的内容进行主动拦截;同时规定,普通用户恶意诱导AI生成侵权内容的,需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这种"双轨制"责任体系既避免了技术发展被过度规制,又确保了受害者权益得到及时救济。

据最高法披露,2023年全国法院受理的涉AI纠纷案件同比增长137%,其中深度伪造类案件占比达42%。新司法解释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人工智能治理领域形成"立法-司法-监管"协同推进的完整体系。法律界人士认为,这些规则不仅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明确指引,也为行业自律标准的制定奠定了法律基础,有助于构建技术向善的数字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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